咸阳:坚持源头治理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格局
2020年以来,咸阳市大力推行“五链共治,法在基层”模式,共调解案件3.2万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上升22.4%、行政案件下降46.6%,刑事案件立案下降10.8%,全市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人员下降41.5%,来市集访批次下降37.3%、人次下降25.5%,13个县市区中有9个新收诉讼案件增幅减缓。全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在咸阳市召开,“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咸阳模式在全省推广。
强化组织保障,加快源头治理工作进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洽理格局,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在全市进行了推进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推进建立大调解格局工作专题调研,把建立大调解格局放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来考量、谋划和推进,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决定》,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坚持政治引领,构建坚强有力的基层党建链。建立完善村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党组织建设,形成大调委会成立党支部,小调委会成立联合党支部的基层调解组织党组织建设模式。成立镇(街道)诉源治理临时党委,把党支部建在法律服务站、党小组设在法律服务窗口,打通了基层党建促进和保障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组织路径。大力推行“党建+经济组织”“党建+文化组织”“党建+扶贫组织”“党建+便民服务”等模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规范“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运行秩序,统筹“党性体检中心+谈话室”、综治中心等建设,在各个领域鼓励基层党组织与法律工作者同频共振参与调解,实现了党建全面引领、治理全面提升。
坚持自治固本,构建多样有序的群众兴趣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加大部门法的宣传力度,重点把法律知识、法治故事、典型案例与秦腔表演、书法笔会、文艺演出等有机结合起来,成立了音乐、舞蹈、摄影、阅读、篮球等12个兴趣链社团,开办法治有我“法学院”、征集专群共治“微心愿”、举办“法律沙龙”“学习会”等,深化法治宣传、强化法治意识、浓厚法治氛围。指导完善县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办),复杂纠纷不出县”的工作目标,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效能,坚守社会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坚持法治立规,构建挺前完备的司法保障链。巩固和优化县级人民调解组织为龙头、镇(街)人民调解组织为骨干,村社区人民调解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的“点线面”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推广“三三制”工作法,有力促进了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升级、诉讼不入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完善县市区医患矛盾、交通事故、婚姻家庭、金融纠纷等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矛盾纠纷领域开展对口调解化解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全覆盖。在全市公安系统以“五到位四联动”强力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全市检察系统围绕“案结事了人和、案结事了政和”,实施了检察为民“五大工程”。
坚持德治润心,构建春风化雨的社会文明链。注重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法庭”“道德评议”,深化“红领巾法学院”、家事和美“法管家”、德法双馨“民星秀”以及乡村好媳妇好婆婆、咸阳好人评选等活动,引导群众明是非、辨善恶、知荣辱。加强对公益诉讼、赡养抚养、乡村邻里等案件的公开审理,有序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结合开展“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深入实施“无诉讼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信访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安全事故”镇村创建工程,全市累计创建233个文明村镇、11.1万户星级文明户。
坚持智治再造,构建便捷高效的创新服务链。结合数字咸阳建设,按照“大数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思路,着力推进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架构智辅“大平台”,以“雪亮工程”建设为切入,探索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APP,搭建“咸阳法治e平台”,将在线纠纷解决系统与办案系统跨界融合,形成了接单、核单、派单、办单、交单、评单全过程的闭环服务。打造网上“陪审团”,制定人民陪审员网上陪审团制度,配套出台了家事e空间网上诉前调解平台工作办法等,明确了网上陪审案件适用范围、条件程序、权利义务、奖惩措施等,在试点的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为群众参与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