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2020年十大危险违法行为
汽车时代,每个人都是交通安全参与者。12月28 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2020年十大危险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让行造成的交通事故,竟然排名第一。
省交警总队对2020年以来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危险违法行为进行了统计分析,数据显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原因前10位的违法行为中,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数的16.5%,排名第一。无证驾驶,占事故总数的 4.8%;同车道未保持安全距离,占事故总起数的 3.5%;超速行驶,占事故总数的 3.2%;醉酒驾驶,占事故总数的 3.2%,分列第2至第5位。而排名后五位的则分别是,逆行,占事故总数的 2.9%;违法会车,占事故总数的 2.5%;违法变更车道,占事故总起数的 2.3%;违法超车,占事故总起数的 2.2%;酒后驾驶,占事故总数的 1.5%。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引以为戒,抵制交通陋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掌握安全驾驶常识,安全文明驾驶。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加强所属车辆监管,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 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