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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岚皋交警:管教结合向电动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动真格

(通讯员:翁玲 边冬冬)为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促进全县交通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发力,严查严管,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客、乱停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电动车、三轮车违规载人、非法载客拉货、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强行抢行、逆向行驶、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科学分析研判,明确了辖区重点路段,在车站、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电动车、三轮车聚集区域增派警力,并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南宫路、街道等低速电动车集中通行道路的动态巡逻管控,采取日常查控和统一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联合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查处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一律依法处理。同时,要求全警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整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严厉打击电动车交通违法,有效防范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充分发挥教育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组织全县电动车、三轮车驾驶人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滚动式、覆盖式宣传,多层面、全方位宣传电动车、三轮车违法整治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电动车、三轮车违规载客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使用合法交通工具,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支持的声势氛围。通过宣讲交通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低速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同时该队严格加强执勤民警的政治教育,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要求,在查处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遵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八字方针,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执行,并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现场询问固定违法证据,切实做到执法纪律严明、管理刚柔相济、处置合理严谨,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统一,坚决杜绝因执勤执法不规范与群众发生矛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