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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检察:建章立制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通讯员:吴璇舟)2018年以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加强建章立制,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一是协作配合制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情况反馈、案件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及时解决司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紧抓案件质量,确保打击效果。

二是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商研判制度,公检、法各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协调处理涉黑涉恶对接件工作。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共同会商解决问题,构建多部门联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良好机制。

三是案件“明示”制度。在案件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对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的,各案件承办部门应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清晰描述犯罪事实认定情况,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和口径。

四是专家会诊制度。聘请两名西北政法法学专家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咨询委员,指导开展专项工作。对案件认定和处理有重大分歧时,召集相关单位及专家会诊分析,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五是提前介入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取证,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案件侦查效率,依法从严从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