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法院“四个”突出开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新局面
(通讯员 刘亚静)2月18日下午,汉滨区法院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深化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远东主持,政工室主任张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小组全体成员参会。
张辉提出,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各部门从思想认识上,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共同努力、团队作战、齐抓共管;从方式方法上,要灵活创新宣传方式,抓好典型,拓宽宣传面,占领舆论阵地,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杨远东指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于攻坚阶段,各部门要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奋力攻坚克难,加大集中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力促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对2019年的宣传工作,杨远东提出“四个”突出:
一、突出全方位、多平台宣传。利用法院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将报刊等传统媒介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结合起来,及时公布审理的典型案件,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有力措施和打击成效;紧密结合“巡回审判”、“审判五进”工作,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突出典型案件宣传。重大涉黑恶案件开庭、宣判环节,要依法组织媒体记者、群众等参加旁听,让庭审活动变成一次生动直观的法治课,放大审判效果,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三、突出考核机制落实。各部门要更加自觉主动地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社会化、常态化宣传,精益求精,着力提高宣传稿件质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出实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影响打击成效或者导致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突出宣传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负面舆情,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要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对外宣传信息和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对因违反宣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