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勉县法院公开审理勉县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12月25日上午,勉县法院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刘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恶势力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被告人李某等4人聚众持械与前来讨要工钱的几名被害人发生斗殴,涉嫌聚众斗殴罪;2017年12月,被告人刘某伙同被告人侯某、吴某等纠集20余人,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行要求某沙场老板与自己合伙经营沙场。其行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营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2018年1月,被告人刘某、李某等3人殴打前去阻止非法采砂的黄沙河堤看管员等人,造成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涉嫌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等三人伙同其余五名被告人,在县内某镇采砂行业内横行霸道、欺行霸市,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属于恶势力犯罪。
该案是勉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庭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勉县法院高度重视此案审理。抽调刑事审判业务强的法官组成合议庭。除了司法警察大队全体干警上岗执勤外,还从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抽调干警负责押解和法庭安全保卫。法庭审理从上午9时开始持续到下午近6 时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此案的公开开庭审理,有力的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气焰。勉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包建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旻以及公、检、法、司主要领导也旁听了庭审。
包建全在庭审结束后,勉励全体政法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责任担当。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政法干警要发挥扫黑除恶排头兵的作用,以本次打掉勉县首例涉恶犯罪团伙为良好开端,用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继续发动群众,深挖彻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推向深入。
(勉县法院 王亮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