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服务文化旅游发展大局
为贯彻中央关于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落实市、区委以上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鼎”创建活动,为市、区全域旅游经济发展提供强力司法保障,提升旅游环境和营商环境,碑林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探索“实践和发展‘枫桥经验’城市基层法院模式”,取得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成果。为深入推进“枫桥经验”在旅游行业开花结果,不断扩大“枫桥经验”在创新社会治理格局中的重要影响,11月29日上午10点,碑林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联合区旅发委到辖区的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就建立“旅游纠纷联合调解机制”进行调研座谈。
碑林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及区旅发委一行6人与陕中旅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陕中旅有关负责任人详细介绍了企业概况及旅游纠纷投诉情况。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该院法官向与会人员介绍碑林法院实践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并提出加强行业调解及自治、设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旅游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利用陕中旅分公司及门市部分布广泛的特点通过庭审直播方式进行法律宣传的一系列思路。碑林法院旅游审判团队法官以及区旅发委同志还对陕中旅有关人员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碑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自治、法治相结合。该院旅游巡回法庭与区旅发委不断加强联系,大胆探索创新,就建立旅游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下一步,该院将适时召开由旅发委、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协会及辖区十余家旅游企业参加的区域旅游及法治会议,以实际行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和谐繁荣旅游环境和营商环境,服务辖区文化旅游发展大局。
(通讯员 孟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