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翔:落实“三个到位 ” 坚持“ 三个结合” 着力构建调访工作大格局
按照中央、省、市安排,宝鸡市凤翔县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明确任务、创新机制,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格局。
一、落实“三到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了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牵头的大格局。
网络覆盖到位。县司法局依托县法律诊所在信访大厅设立派驻县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2个镇依托法律诊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访调办公室,聘请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县村、社区依托法律驿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访调室。全县村(社区)共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64名,做到了组织、阵地、人员、报酬、保障五落实。建立了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建立了全县律师、法学会会员“人才库”;组建了由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和接访干部组成的“智囊团”。形成了覆盖县、镇、村(社区)三级的立体式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网络。
管理制度到位。针对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定了一保障两制度三办法管理制度。一是保障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费,办案补贴经费;两制度即学习制度、培训制度;三办法即聘用办法、考评办法、奖励办法。现已对全县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两次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站位、工作水平、调解能力,夯实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础。
二、坚持“三结合”,形成合力化解大格局
接访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县局要求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接访时要做到“四要”。一要控制好上访人的激动情绪;二要耐心倾听上访人的诉求;三要做好登记、归类、备案;四要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和《信访条例》,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劝访与正面引导相结合。人民调解员参与劝访中要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情感,做到注重情感不丢失原则,坚持原则不缺少感情投入;注重政策,在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大前提下开展工作,为上访人宣传政策,正面引导,解决误区,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注重实效,不讲大话、不讲空话、不讲做不到的话,使上访人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从而达到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信访问题的目的。
访调与消除隐患相结合。在由信访导入调解案件的调处中坚持找准切入点,打开突破口,把握落脚点。既加大调处力度,又与多部门联动解决信访矛盾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重大疑难纠纷。是访调与消除隐患紧紧联系在一起,防止因热点、难点问题的蔓延造成新的上访。
三、抓好“三协调”,创新衔接联动大格局
协调县法律诊所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县局通过邀请县人才库会员参与,发挥了“智囊团”的作用,共同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成功化解了某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的工程质量等5起纠纷。
协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依据法律法规主持调解,化解了大量常见纠纷,形成了防调对接,防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由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纠纷9起,防止了矛盾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协调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变上访为下访;二是变被动为主动;三是变稳控为调处。凤翔县王某女儿猝死一案,家属从1998年开始,到镇、县、市、省、京多次上访,时间长达20余年。今年来,联合调查组变上访为下防,在王某所在村进行法治宣传,召开座谈会3次,与王某交底交心6次,指出途径,调解员积极主动参与调解。最终通过调解协商,王某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息诉罢访承诺书,20余年的信访积案得到一次性彻底解决。
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以来,凤翔县接待上访73人次,劝访5起49人次,开展法律咨询37人次,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积案12件,为上访人提出建设性建议7条。做到上访案件发现在基层,稳控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筑牢了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