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吴起:构建“三位一体”办案理念 挽救教育涉罪未成年人
“感谢检察官姐姐帮助我,让我重新回到学校”….
这是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再一次针对一起中学生未成年人犯罪(轻伤案)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全力以检察职能呵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延安市吴起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积极探索出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惩罚、矫治为目标的“三位一体”新格局,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其具体做法是:该院对针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案件承办人牵头,联系两名社会调查员,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学校表现、生活经历、历史污点记录、涉嫌犯罪性质等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报告的相关内容,对再犯可能性进行综合考量和风险评估,作为该院作出不捕决定、不诉决议或制作量刑建议书的重要依据。
同时,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坚持“重保护、轻打击”的刑事理念,始终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为重要手段,每年组织刑事检察部员额 检察官到学校举办法治宣讲活动,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解疑释惑,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宣讲。
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联合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组成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志愿者服务队,开展跟踪帮教活动,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