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一人四管” 实现精准防范
安康市高度重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将其纳入社会治理创新范畴,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项目带动、救治到位、管理得当,处置有力、依法管理”的原则,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协调、公安、卫生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联动的“一人四管”新机制,实现了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的好”,2013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公众安全感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创新“四人一管”机制。制定出台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一人四管”工作方案》,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综治牵头部门协同、镇村(社区)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严格管控、监护人有奖监护”四级管控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综治牵头、部门协同机制。制定出台了《安康市城乡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医疗费救助办法》,对全市城乡重度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全面的摸排筛查,并将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到安康市残联博爱医院进行救治,救治费用通过医保合疗、民政、残联、患者家庭四个渠道共同承担。
二是完善镇村(社区)监管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镇、村(社区)对本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的监管责任,每名精神障碍患者安排镇包村干部牵头负责,以村组干部、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长)实际管控为主,做到精神障碍患者发病,第一时间报警和应急管控。
三是完善公安机关管控机制。市公安局将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治安、特警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落实派出所民警摸排、防范、处置、强制工作责任,建立了管控责任倒查追究制,做到每位精神障碍患者有一名民警负责管控。
四是推行监护人有奖监护机制。把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监护落到实处,由镇政府和派出所共同指定患者监护人,并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每个季度组织人员对监护情况进行一次复查,年底由镇政府和派出所依据4次复查结果审核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监护人给予物质奖励,1、2级一般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每年1200元,3级(含)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每年2400元,充分调动了监护人的积极性,完成了奖补政策全覆盖、监护责任全落实的目标。
落实精准防控责任。充实基层管控力量,落实“三官一律”进社区,“一村一政法干警”工作机制,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政法民警,形成了以政法干警、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长)为骨干,镇政府、村委会、镇卫生院共同参与的“一人四管”管控网络。推动基层综治、司法、卫计、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沟通协调,逐户上门走访,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确保无遗漏。对排查发现的重症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全面采集信息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同时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等措施。各相关单位互通信息、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将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残联牵头,综治、公安、民政、卫生、财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精神疾病防治格局,确保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入院治疗。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市委维稳办、市卫计局组建应急处置小组,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个案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组织四级监管责任人开展现场模拟演练,现场处置模拟演练以强化精神症状识别、患者沟通技巧、自我防护、强制措施实施等内容为培训重点,确保一旦发生能快速稳妥处置,减少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