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汉中市洋县交警齐抓共管确保春运期间人车平安路畅通

2018年春运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的第一个春运,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1.30”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和汉中市交警支队1月30日会议精神,全力保障2018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洋县交警大队领导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领导汇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迅速向各镇(办事处)和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对广大群众及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严格排查,建档管理。要求各镇(办事处)要积极发挥镇(办事处)交安办、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职能作用,完善车辆和驾驶人基础台帐,认真做好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抓紧整改治理,并做好路面巡逻检查,加大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执法,严厉整治。各镇(办事处)交安办要联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等工作成员组成执法小分队,针对春节前、后返乡高峰时段和节日期间农村群众探亲访友活动集中,逢场赶集等人流和车流集中时段,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农用车和三轮车违法载客、面包车超员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求各镇(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春运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各镇(办事处)主要领导作为春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镇(办事处)春运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发挥农村协管员、劝导员作用。要求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挥镇(办事处)交安办领导下的各村工作站、劝导站及各村交通协管员、交通劝导员的作用,春运期间,要求24个一级交通安全劝导站要全部启动、劝导员要全员上岗。及时劝导纠正面包车超员、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维护,严防发生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洋县交警大队  张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