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主动仗 全力防事故 陕西公安交警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入暑期以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两超一违”、夏季行动等工作目标,针对当前暑期和旅游出行旺季道路运输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以赴应对夏季高温天气“烤”验,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抓好源头监管  严防问题车辆上路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抓好源头监管、路面管控、隐患治理、宣传警示等各项工作;要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开展执法大检查,推动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制度、把牢出口关,严禁车辆和驾驶人“带病”运行,严防超载、非法改装等隐患货车上路行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督促落实整改;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评估,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要求,坚决防止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要深入开展“两超一违”和夏季交通安全大整治,加大重点客货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重点隐患车辆研判分析和精准查缉,提升路面管控效能。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排查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施工路段以及汛期易积水、易塌方、易水毁、易滑坡等重点路段,及时治理相关问题,并按需增设完善警示设施,特别对连续长下坡路段,综合采取科学限速、控制流量、增设坡顶停车区、避险车道、降温设施等方式进行治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夏季说安全”大宣传联动、高速公路“亮屏行动”等活动,用好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为戒,切实加强警示宣传和安全提示。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密围绕事故预防、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目标,从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入手,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查找道路交通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确保路面不漏管失控,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组织民辅警对重要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展开“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现场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抄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加强警示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加大对过往“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检查力度,确保运输安全;定期组织民辅警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巡逻管控  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为整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盯2时至6时、12时至14时两个重点时段,通过警灯闪烁、警车压速等方式,加大高速公路路面管控力度,及时发现“S”形路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速较慢的车辆,通过车载扩音器、鸣警笛等方式,主动干预,引导驾驶人到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休息室休息,消除疲劳,保证行车安全。

暑假以来,由于大学生驾考群体的增加,所以驾考学员数较平时有大幅增长。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全力应对暑期驾考高峰。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优化警力配置,增加各科目线上预约投放数,满负荷运转;热心服务贴心办,技术人员提前上岗、延迟下班,全力保障考试设备、车辆运行正常,监考人员则细心为考生提供考前讲解,营造舒心的考试氛围。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民辅警走进辖区客货运场站,开展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驾驶人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民辅警讲解超员、超速、超载、酒驾、驾车时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要求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对驾驶人做好暑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提醒驾驶人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安全谨慎驾驶。

开展宣传提示  提高安全出行意识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利用路面执勤点、违法处理窗口等阵地,广泛宣传“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在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天气信息、道路通行状况提示和路面管理措施,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组织民辅警深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和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示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企业要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落实GPS动态监管,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驾驶人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货车行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施工路段时,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尤其在长下坡路段行驶时要挂入低挡,利用发动机牵制作用控制车速,下坡途中可选取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降低制动器温度,减少制动失效隐患。

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示驾驶人要想避免车辆发生自燃和预防车辆发生火灾,做好日常检修是关键:日常检查中要注意电器设备接线柱、导线的连接、绝缘是否可靠,还要检查燃油油管、制动液油管和动力转向油管的密封性,如果发现这些油管有渗漏现象要及时处理。不能在车内随便乱引电线,以免造成短路。此外,车内不得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物品,否则其挥发后易引发火灾。在停车时,也要尽量避开太阳暴晒的地方。通常情况下,车辆发生自燃前都会有征兆:仪表异常、车头冒烟等。驾驶人如遇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靠在安全地带,查明异常原因。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提示驾驶人,夏季应尽量减少车辆在烈日下暴晒的时间,不要将打火机、防晒喷雾、瓶装碳酸饮料等带压力的物品放在车内。老花镜属于凸透镜,放在中控台上,长时间聚焦光线,焦点温度过高,会烤坏车内塑料饰板,甚至引发火情。充电宝、手机等电池类产品,高温下,电池易发生鼓包,有爆炸危险。另外,请驾驶人不要将纸张、CD光盘、透明塑料袋等浅色可以反光的物品放在中控台上,阳光照射下,这些物品会反光到挡风玻璃上,阻碍驾驶人视线,影响驾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