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绘就三秦平安画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为政法干部,我感觉重任在肩、使命光荣。”10月16日,陕西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郑宇鹏在看完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后激动地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强系统谋划、聚焦服务大局、创新发展理念,推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建设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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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7.29%,同比提升1.13个百分点;

2021年,全省社会治安满意率98.03%,比2012年提升6.17个百分点;

2021年,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97.68%,比2012年提升13.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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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由陕西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主办的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总结颁奖晚会在西安举行。

高位推进“大平安”格局形成

平安是人民的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推动平安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为全省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陕西省委成立了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平安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修订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省委平安办《工作细则》,组建省委平安办和9个专项组,形成了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职责,规范运行。

此外,陕西省委出台《平安建设督导检查实施办法》和《平安建设重点县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平安指数,督促各级坚持“经济报表”和“平安报表”一起要,推动形成工作联动、平安联创、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省级相关部门建立会议研究、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制度,健全了“每月通报、半年预警、年底测评、年度考核”的平安建设考评机制。

在今年4月召开的平安陕西建设工作会议上,西安市碑林区捧回了陕西省“平安铜鼎”。据了解,从2020年开始,陕西省每年开展平安市(区)、县(市、区)创建命名工作,对连续两年、四年、六年达到平安标准的,相应授予“平安铜鼎”“平安银鼎”“平安金鼎”;对年度达到平安标准的,授予平安奖牌。2021年和2022年陕西省共有9市(区)44县(市、区)被授予“平安铜鼎”。

打击锋芒直指各类违法犯罪

依法打掉涉黑组织91个,涉恶犯罪集团315个、团伙487个,共破获刑事案件15000余起,有13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96.13亿元,打掉的涉黑组织超过前10年的总和。这组数据,是陕西省深入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

“走在西部前列”和“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有益经验”是中央对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肯定。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荣获“全国先进单位一等奖”。

扫黑除恶工作并不是三年就结束。自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陕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调整建立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机构,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一方面,持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另一方面,及时启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去年以来,陕西省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的凌厉攻势,共立案查处涉黑犯罪组织5个、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62个,破获9类刑事案件1700余起,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2.25亿元。

除此之外,陕西省政法部门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系列严打整治行动,聚焦“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和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领域,持续在全省范围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

同时,陕西省积极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面动态管控。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物品安全管理,防范遏制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坚决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协同配合、主动作为,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手段筑牢疫情防控网。十年来,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十年来,全省社会治安满意率提高6.17个百分点。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

西安市灞桥区“358”人民调解机制、宝鸡社区警务“四单一图”、延安富县“两说一联”、安康石泉书记民情“三本账”和咸阳“五链共治、法在基层”等一大批经验典型,是陕西省近年来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累累硕果。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才能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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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院落警长”张海超(左一)在辖区与居民交流,了解院内最新社情民意。

“院落警长制”是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围绕“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这一目标,创新推出的一项工作机制。自2021年实施“院落警长制”以来,警长们为群众办实事3000余件,群众因此送来的感谢信、锦旗超过前两年总和。777名“院落警长”突破警种界限、走进楼宇院落、承担职责任务,用一年的时间,让全区重点院落电信诈骗、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三类案件发案率下降了50%,268个院落实现了全年零发案。同时,党员社区警长还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实现基层组织建设与“院落警长制”工作有机融合,进一步做好公安机关平安建设的“前哨”和“手脚”。

目前,“院落警长制”已成为西安公安新城分局的亮点品牌,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赞誉,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为打造“最具安全感中心城区”提供了有力支撑。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必须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打通市域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自2019年12月中央政法委全面启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来,陕西省以政治强引领、法治强保障、德治强教化、自治强活力、智治强支撑,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平安格局。

2020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起步之年。陕西省出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若干措施》和试点工作《方案》《指引》,明确11个方面63项重点任务,制定了推进平安建设考评、提升平安建设满意度等3个方面7项区域特色工作任务,同时确定宝鸡、铜川、安康、榆林、西安5市作为全国第1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社会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安全稳定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十年来,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提高13.2个百分点。

平安建设没有终点,陕西政法人一直在路上。

(记者 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