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53个 追缴各类文物28362件 陕西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5月20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十周年成果。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尚伟通报:陕西连续10年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4115起,先后破获咸阳淳化“7·20”系列团伙盗掘西汉古墓葬案、渭南澄城“11·25”特大盗掘古墓葬案、咸阳彬州“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和古墓葬案等部、省督办案件76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53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250人,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犯16人;追缴各类文物28362件,其中一级文物77件、二级文物336件、三级文物1952件、一般文物25997件。
经过10年“鹰”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我省文物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文物犯罪发案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由2012年发案237起下降至2021年的113起,其中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发案下降57.2%。盗掘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文物案件持续减少,2020年、2021年陕西省此类案件实现零发案。我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受到了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2017年,我省举办了“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陕西成果展”。2018年,我省又受邀到北京国家博物馆参加了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
鉴于陕西文物大省的重要地位,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委托陕西省公安厅建设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目前,“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已录入涉案信息10045条、涉案人员4526名;“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已采集28个省被盗(丢失)文物信息2829条,先后发布650条。根据平台信息支撑,先后成功追回1988年安徽博物院被盗一级文物青铜鬲和2004年四川博物馆被盗的一级文物唐代手抄佛经。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上周秦汉唐等13个王朝在陕西建都。全省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98处,馆藏文物774万余件。
(记者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