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频出!司法部公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单
承担起草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法治规划纲要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文件;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情况书面调研,全面总结纲要实施五年来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形成经验;
研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推动及时处理疫情防控中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过度执法等问题;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已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等60多个方面,共2000多项,切实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了营商环境;
全年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48件;
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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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公布的《司法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以上述成绩为代表,2020年司法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继续取得新进步,亮点频出。用《报告》中的话来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离不开部领导班子的真心实意推进。
根据《报告》,部领导班子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部长唐一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务会、部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情况书面调研,为统筹谋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在2020年继续向前扎实推进。由省部级领导带队对内蒙古、黑龙江等8个省份进行实地督察,深入32个市州、68个县区,与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人员个别谈话589人次,访谈律师、民营企业家、群众1073人次,发现并推动整改各类问题,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
压力和责任要有,激励和促进也不能少。根据《报告》,2020年完成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命名工作,评选出4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24个单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示范地区和项目宣传交流活动,在《法治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专栏,集中展播示范地区、示范项目的成绩和经验。
激励还体现在表彰先进上。2020年评选出15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300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在涉外法治战略布局中,司法部也积极作为。推动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抓紧制定修改重要、急需领域的涉外法律法规;做好重要条约审核工作,完成国际条约协定审核项目20件;加强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涉外律师、公证、仲裁机构的国际化水平,持续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及时处理涉疫问题
作为2020年的关键词之一,“疫情”及与之相关的复工复产等,与“法治”的紧密结合,在2020年司法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司法部紧扣“六稳”“六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首先是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依法防控。研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认真履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参与防控政策举措的研究制定,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印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推动及时处理疫情防控中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过度执法等问题。
其次,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统筹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印发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编写发布法律服务指导案例。组建3300个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咨询70万人次,集中排查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
再次,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编写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和法律法规汇编,重点向全国5亿多手机用户发送依法防控疫情的公益宣传短信。针对哄抬物价、破坏防疫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连续发布300多篇典型案例。
此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自2019年试点以来,18个地区和部门试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等60多个方面,共2000多项,切实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了营商环境。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在全国部署推广。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行政立法工作在2020年继续提质增效。
《报告》显示,2020年,司法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48件,包括法律类项目15件、行政法规类项目25件和法律法规类办件8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成印花税法草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完成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成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审查工作;围绕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国防法(修订)草案等审查工作。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专项清理和调整适用工作。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揽子修改22部、废止1部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揽子修改7部、废止10部行政法规;围绕民法典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查完成国务院关于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的批复。围绕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调法调规决定出台。
建立并向社会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库。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核校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目录和标准文本,向社会公开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公共产品。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2020年共接收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2071件,依法逐件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处理。成立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推进复议体制改革
在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方面,司法部也交出了亮眼的成绩。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实现“三项制度”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推动实施全国统一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明确行政执法证件的样式标准、制发机关、工作职责、编号规则等内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行政裁决示范点的通知》,建立行政裁决重点领域部门的示范建设联系机制。开展行政裁决事项清理工作,推动印发《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清单》(第二批)。
在行政复议方面,坚持公正高效。2020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司法部全年共审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693件,审结部机关行政复议案件213件。
严格依法办案。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违法问题,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726份,办结的立案受理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6万件,直接纠错率为14.6%。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纠错率为11.8%;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案件纠错率为19.2%。司法部机关行政复议纠错率为42.96%。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通过建立台账、调研督导、召开专题视频推进会等方式全力推动改革方案落实落地。截至2020年年底,天津、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南、广西、海南7个省区市已印发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辽宁、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贵州、陕西9个省已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或依法治省办审议。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司法部将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推动出台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加强贯彻落实,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部署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发展,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