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监督“减假暂”活动8.6万件
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最高检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和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决定(裁定)活动提出检察意见、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8.6万件,得到采纳8万件;查办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2件。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实行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相结合、书面检察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全面检察和重点检察相结合等工作方式,全面加强对“减假暂”活动提请、审理、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最高检还与司法部共同建立刑罚执行与法律监督联席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检察机关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技术规范》,推进刑罚变更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纪委监委工作沟通,突出查办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职务犯罪案件。
此次发布的三个指导性案例分别是依法监督纠正法院已经生效的蔡某等12人错误减刑、假释裁定监督案;对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从宽把握,并在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时优先适用假释的罪犯康某假释监督案;对违法暂予监外执行进行法律监督,依法查办相关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犯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侯亚辉表示,此次指导性案例的选择突出了指导性和示范性,体现了履职特点,涵盖了绝大部分监督办案范围,明确了监督办案的重点。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静在发布会上表示,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统筹使用好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措施,针对性破解制约假释适用的体制机制问题,发挥好假释在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