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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案多人少” 郭声琨提出新思路:调解在前 司法在后

南都讯 记者程姝雯 刘嫚 见习记者吕春荣 发自深圳 针对法院系统“案多人少”矛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7月24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深圳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提出,要开展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推进律师调解试点,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当前,“案多人少”成为各级法院普遍面临的突出矛盾,其中民商事案件增长最为迅速。

  在推进会上,郭声琨对民商事领域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出要求,称要加快构建多元精细、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

  郭声琨介绍,要推进诉讼程序精细化,加快推进“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完善小额诉讼、电子督促等程序,研究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深化民商事庭审改革,推动民事案件办理进一步提速。

  同时,要推进案件审理专门化,通过“术业专攻”实现案件提质增效。要推进诉讼运行网络化,加快网上诉讼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网上诉讼程序规则,推动起诉、调解、立案、庭审、判决、执行等全程网络化建立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诉讼模式,增强诉讼便利性、高效性。

  郭声琨特别提到,健全多元化纠纷解決体系,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会上,郭声琨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划定了“三道防线”。

  其中,“人民调解”被称为第一道防线。郭声琨要求,要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群众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公信力。

  而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则是第二道防线,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司法机关则是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郭声琨提出,要开展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推进律师调解试点,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改革样本:河南登封法官通过手机视频指导调解

  多元化调解机制,实际效果怎么样?河南省登封市法院进行了先行先试。

  “本来想要打官司,没想到在家门口把事说成了。”河南省登封市卢西村的一起纠纷调解现场,两名村民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人民调解员李保安调解不成,打电话向登封法院法官助理冯凌霄求助,登封法院法官吴莹随即指派法官助理到现场指导调解。

  这一真实案例出现在这次推进会专题视频中。

  南都记者了解到,河南登封法院曾受困于案多人少矛盾,但在2017年,收案量连年攀升后开始下降,今年上半年同比减少10%左右,受案拐点出现就源于登封法院近两年来推进的多元化调解改革。

  改革中,河南登封法院规划了三级网格纠纷化解体系。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乡镇设立调解分中心,村、社区设立调解工作站。第一道调解机制由民调员单独进行调解。如遇到调不成、难化解的情况,启动第二道机制,法官或法官助理通过手机远程视频进行指导,通过发挥法官、法官助理在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的法律指导作用,在立案前化解大部分矛盾纠纷。

  据介绍,2017年以来,当地共有8000余起纠纷通过调解机制得以有效化解。

  而对于调解中心化解不了、当事人坚持到法院起诉的家事、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等五类案件,登封法院探索设立前置程序,在诉调对接平台立诉调案号,调解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如果间题依然无法解决登封法当事人选择速裁或普通程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