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3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表示,五年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5件,修改法律12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6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效果好。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26件法律和1件决定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83个工作报告,作出7件决议,开展15次专题询问和22项专题调研,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监督实效不断提升。

  张德江说,自2015年起,连续4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重要法律案,建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五年来组织起草或提请审议法律案70件次。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出台立法项目征集论证、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明确常委会初次审议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共公布法律草案81件次。

  张德江说,从本届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开始,建立并实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制度,使立法更加科学缜密,确保法律规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