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长安网记者 黄海英 摄

  中国长安网记者 黄海英

  “从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565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9497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72件。”

  这是自去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以来,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今天,一个新的司法解释面世:3月2日,两高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统一的规范依据。

  《解释》都有哪些亮点?将为公益诉讼“注入”哪些变化?

  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者可被公诉“索赔”

  一些不法者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可以由检察机关来公诉“索赔”吗?《解释》的回答是:能。

  中国长安网记者注意到,《解释》明确,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上,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案件类型。

  “当发生这类情况时,检察机关既要作为公诉人提起刑事公诉,又可以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从而形成两个案件。”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回答。

  《解释》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以节约司法资源”。

  完善诉前程序 “督促”适格主体积极行使公益诉权

  一起环境污染案,就在眼前,但有诉讼资格的公益组织就是“不作为”时,该怎么办?最新面世的《解释》,加强了检察机关对公益诉权的督促力度。

  中国长安网记者注意到,《解释》规定,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

  《解释》还规定,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责,行政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责,并书面回复。

  “检察机关更加注重通过诉前程序发挥作用,行政机关积整改的积极性、主动性更高,效果更好。”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通报,截至2018年1月,各地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97件,提起诉讼272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整改比例比试点期间“明显提高”,如山东达91.7%,安徽达89.4%。

  将完善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 联立部委联席会议机制

  公益诉讼制度试点两年多,成效如何?

  中国长安网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一串数字:截至2018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335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5.2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284余平方公里,督促1451余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284余平方公里。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4亿余元。

  “这部《解释》将对依法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张雪樵说。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继续选择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重点案件线索进行挂牌督办,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同时,能通过诉前程序解决的问题,尽量在诉前解决。

  “我们还将完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与环保部、国家林业局、食药监等部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张雪樵说。

  中国长安网3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