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中在审议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和“一决定两办法”草案时表示 完全拥护和赞成 认真学习和贯彻
省委书记、我省代表团团长刘国中在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时表示,我完全拥护和赞成。
刘国中指出,地方组织法的修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吸收地方政权机关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充分反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的新变化新做法,积极适应踏上新征程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明确地方政权机关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完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有利于确保地方政权机关活动和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陕西将认真学习贯彻,促进全省各级人大、政府等地方政权机关更好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凝心聚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刘国中强调,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按照中央部署,精心组织我省选举工作。
(记者 秦骥 母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