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最高检发布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开展公开听证30867件次 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427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5日发布了2021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102975人,案件总量已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表明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刑事犯罪发案量重新呈上升趋势。
1月至6月,在刑事检察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4924人,同比上升77.7%;民事检察方面,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24080件,同比上升96%;行政检察方面,受理行政监督案件26284件,同比上升42.5%;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受理案件线索89098件,同比上升25.3%。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公开听证30867件次,通过办案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427件。
记者了解到,危险驾驶罪仍是起诉人数最多的罪名,共起诉173941人。在各类犯罪中,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共受理157053人,占总体案件量的14.2%,达到近年来最高值。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触犯其中10个罪名的2085人提起公诉。其中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袭警罪1444人,催收非法债务罪307人,高空抛物罪108人,危险作业罪99人,妨害安全驾驶罪88人。
数据显示,受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赌博犯罪专项工作以及国内疫情好转、境外疫情持续的双重影响,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人数成倍上升,1月至6月,共起诉10707人,同比上升3.5倍,集中分布于云南、广西、广东、四川等地,其中偷越国(边)境罪起诉7789人,同比上升4.3倍,跃居起诉人数的第17位。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案-件比”持续下降,“案-件比”指标作用逐渐显现,检察机关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例如,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87.2%、65.7%,同时,为夯实案件质量基础,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共提前介入侦查68284件,同比上升1.1倍,开展自行补充侦查39320件,同比上升1.9倍。
2021年1至6月
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在提升中增效,凝心聚力,奋力拼搏,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平稳发展,办案数量增加,质量提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49045人,同比上升59.4%;不捕176776人,同比上升1.4倍,不捕率28.4%,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796037人,同比上升18.2%;决定不起诉133868人,同比上升34.8%,不起诉率14.4%,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73941人,同比上升54.6%;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97366人,同比上升15.8%;排在第三位的是诈骗罪51997人,同比下降10.5%;排在第四位的是开设赌场罪40217人,同比上升42.4%;排在第五位的是故意伤害罪40025人,同比上升11.8%。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2085人。其中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袭警罪1444人,催收非法债务罪307人,高空抛物罪108人,危险作业罪99人,妨害安全驾驶罪88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57987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516336人,占提出总数的89%,同比增加27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26665件,同比上升2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1582件,占监督数的80.9%,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601件,同比上升36.6%;已纠正21403件,监督采纳率72.3%,同比减少11.7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215件,同比上升22%;法院同期审结2595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697件,占审结总数的65.4%,同比持平。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663件次,同比上升23.4%;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156件,占提出纠正数的86.2%,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3507人,同比上升13.5%;同期已纠正22025人,纠正率93.7%,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557件,同比上升2倍;同期已纠正21232件,纠正率90.1%,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122人,同比上升49.5%;同期已纠正21678人,纠正率93.8%,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7065件,同比上升1.1倍;同期已纠正12532件,纠正率73.4%,同比减少11.3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137人,去年同期为49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4人,去年同期为39人。
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较多的有:玩忽职守罪最多,为321人,徇私枉法罪277人,滥用职权罪244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87人,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40人,五罪合计占85.2%。
二、民事检察办案数量提升,案件质量平稳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3631件,同比上升13.1%,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2188件,同比上升11.9%,法院同期审结1308件,再审改变[1]1097件,占审结数的83.9%,同比增加7.7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186件,同比上升15.3%,法院同期采纳284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68.1%,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978件,同比上升1.3倍。法院同期采纳1369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6.2%,同比增加5.1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1259件,同比上升1.5倍。法院同期采纳13306件,占同期提出数的62.6%,同比减少6.2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601件,同比下降10.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088件,同比下降4.3%;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23件,同比上升1.5倍;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408件,同比上升48.9%。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8686件,同比上升98.4%,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3443件,同比上升93%。
[1]具体包括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四种结果。
三、行政检察办案规模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086件。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73件,同比上升32.7%;法院同期审结41件,再审改变28件,占审结数的68.3%,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9件,同比上升1.6倍;法院同期裁定再审16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55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708件,同比上升92.3%。法院同期采纳2133件,占提出数的78.8%,同比增加9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163件,同比上升61.3%。法院同期采纳7284件,占提出数的79.5%,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1年1至6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916件,其中涉及5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39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加大,法院支持率提高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075件,同比上升28.6%。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8237件,占立案总数的10.4%,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70838件,占立案总数的89.6%,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64493件,同比上升31.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446件,同比上升42.7%,占同期立案数的4.4%,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238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4%,同比增加1.7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207件,占6%,同比减少1.7个百分点。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67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502件,行政公益诉讼172件;判决支持2659件,占裁判案件的99.4%,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深化,特殊制度进一步落实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719人,同比上升51.4%;不捕11521人,不捕率为45.6%,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7.2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1521人,同比上升41.9%。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5145人,不起诉8813人,不起诉率36.8%,同比增加4.7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2.4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173人,同比上升64.5%,占审结数的24.3%,同比增加7.2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5075人,同比上升8.2%。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983次,同比上升27.5%;开展社会调查27671次,同比上升92.3%;开展法治巡讲7084次,同比上升50.7%。
六、办理侵害知识产权类案件力度加大,数量上升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4286人,同比上升99%;起诉6017人,同比上升12.6%,不起诉540人,不起诉率8.2%,同比减少2.6个百分点。
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2676人和2138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80%。
(二)民事检察情况。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00件,去年同期53件。案件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共计为63件,占总数的63%;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的28件,占28%。
七、重复信访比例减少,司法救助数量增加
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81180件,同比上升12.7%,较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4.5%,其中重复信访155659件,占信访总量的32.3%,同比减少2.5个百分点;受理刑事赔偿申请782件,同比下降0.9%,审查后决定给予刑事赔偿416件,同比下降20.9%。
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5721人,同比上升1.8倍,发放救助金13749.8万元,同比上升96.5%。
八、黑恶犯罪数量下降,多元保护非公经济发展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3079人,同比下降60%;决定起诉8258人,同比下降79.2%;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60人,起诉271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4508人,同比上升18.6%,起诉7858人,同比下降30.6%;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09件,同比上升35.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28件,同比上升95.6%;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18件,同比上升1.1倍,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26件,同比上升1.5倍;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6件(去年同期为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2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件(去年同期为8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8件,同比下降12.4%。
九、院领导以上率下,办案数量上升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98615件,同比上升26.8%。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8756件,占9.6%,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69859件,占90.4%,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12258件,占71.1%;民事、行政检察类26418件,占8.8%;公益诉讼检察类49499件,占16.6%;案件管理类10440件,占3.5%。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855人次,同比上升8.1%。
检察长列席252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2%;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33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8%。
部分重点办案数据介绍
1.危险驾驶罪
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人数最多的罪名为危险驾驶罪,共起诉173941人,同比上升71.8%,较2019年同期上升18.5%;占全部刑事案件起诉数的21.9%,同比增加5.2个百分点。从案发地区看,危险驾驶罪案件受理数与地区人口数基本呈现正相关关系,受理人数较多的地区是:广东受理28504人,山东21251人,河南15966人,江苏15471人,河北14864人。
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021年1至6月,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829人,同比上升43%,此类案件已成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第一高发案件。尤其是自2020年7月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长江流域14个省份案件数量增长,今年上半年14省共受理4835人,同比上升58.4%,占全国受理人数的70.8%,同比增加6.9个百分点。受理人数较多的地区有:四川785人,湖南780人,贵州680人,河南524人,江苏466人。
除长江流域外,其他地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总体也呈现上升趋势,且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域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的省份,案件受理数量较大,如广西受理288人,广东受理231人。
3.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妨害安全驾驶罪、危险作业罪等17个罪名。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触犯其中10个罪名的2085人提起公诉。其中袭警罪1444人,催收非法债务罪307人,高空抛物罪108人,危险作业罪99人,妨害安全驾驶罪88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24人,妨害药品管理罪8人,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4人,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2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1人。
4.单位犯罪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以单位犯罪起诉950件,同比下降29.6%,涉及单位1882个。从起诉案件类别看,单位犯罪主要集中于经济犯罪领域。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691件,占全部起诉人数的72.7%,涉及单位1312个。其中涉税犯罪305件,265件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也是单位犯罪起诉件数最多的罪名;走私犯罪100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95件。起诉的208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161件,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81件。另外还有扰乱市场秩序罪82件、侵犯知识产权罪41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23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