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项重点工作”亮点之五秉持三个坚持 严把四个关口 全力推动陕西行政立法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盯“六保”任务,积极跟进落实立法任务。按照厅党组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坚持把立法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发挥了重要的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始终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握正确的立法方向。行政立法在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中发挥着重要的依托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立法方向。在推进行政立法工作中,省司法厅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立法中的重大事项提请省依法治省委员会专题研究;坚持立法计划、立法草案等重大立法决策事项经过厅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及各方面,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推进党的领导体现在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中。今年以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专题研究了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刘国中书记、赵一德省长、梁桂常务副省长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听取省司法厅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陕西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修订)》《陕西省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立法情况汇报,厅党组已审议通过《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11件省人大地方性法规草案和2件省政府规章草案,已按立法程序报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紧紧扭住贯彻落实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这个龙头,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工作落地落实。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皆为立足省情民意,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扶贫攻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所亟须的重点立法项目。今年以来,省司法厅严格贯彻执行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坚持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施工图。针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合理安排工期,及时协调立法进度,统筹安排保障立法资源,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在落实好省政府立法计划的同时,注重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衔接,打好提前量,超前谋划,自我加压。年前已完成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2件,超省政府立法计划完成省人大追加的立法计划审议项目1件。从立法计划审议项目中,选择《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开展自主立法。截至目前,重点行政立法项目有序推进,《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等1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审议。其中,《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已向社会公布。《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作为我省第一部以地方立法形式来规制政府投资项目,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省政府规章已向社会公布,并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年初,省司法厅严格按照《立法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科学起草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在具体落实推进立法项目过程中,紧紧围绕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时效关”这四个核心要素,围绕“六保”“六稳”任务落实,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审查工作,每个立法项目必须向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必须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必须进行实地调研。同时,也注重与省人大、司法部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在审查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时,及时启用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的意见,有效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作用。通过拓宽渠道、创新形式,提高了公众参与立法实效,完善了公众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在事关审批权限、管理责权调整划分等重大行政立法问题上,坚持严格依法立法,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做到“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确保交出去的立法草案“立得住”,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开展法规规章清理,推动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上半年,根据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司法厅启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对全省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根据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司法厅及时启动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各部门报送的2300余条清理意见进行梳理审查,并将清理结果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