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出台措施深化打击破坏秦岭生态违法犯罪
日前,陕西省公安厅制定并向全省公安机关印发《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十条措施》,从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强基础信息摸排、强化破案攻坚等方面,对深化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作出部署。
这十条工作措施包括:陕西省内涉及秦岭的6市39县、区公安机关全部成立由“一把手”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按照“全方位查事,无禁区查责,零容忍查线索,打深、打细、打狠”总要求,深入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地、非法捕捞、破坏水源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摸清秦岭区域矿山、工厂、企业、尾矿坝、农家乐、野生动物养殖及常住、流动人口等详实情况,为打防管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对群众举报等渠道获得的案件线索,指定专人负责,深挖彻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跨区域、产业化、链条化等大要案件,追根溯源,全环节、全链条实施全案打击;建立健全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避免和从容处置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
2019年以来,陕西省公安机关持续向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相继开展了针对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破坏水生物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5个打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侦办涉野生动物、非法排污、捕捞、采砂采矿、砍伐林木、污染水源地等各类刑事案件7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5人,打掉犯罪团伙41个,查获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44只(件),有力维护了秦岭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