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举办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专题培训
近日,为提升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进程,陕西省司法厅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举办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专题培训班,对省、市、县三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3200余名参训人员进行了为期三个半天的专题辅导。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主持开班式。
会议指出,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事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既是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统筹协调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本次培训要立足工作实际,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力求在业务学习上有收获,在开拓视野上有帮助,在强化素质上有突破,在能力建设上有提升。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把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重要保障,确保该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要增强学习实效,提升服务本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思想、能力、行动跟得上党中央要求,跟得上时代前进步伐,跟得上群众的需求。要立足本职岗位,努力追赶超越。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逐级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要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新时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本次培训邀请了省内外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进行授课,通过“攻坚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监督管理理论与实务”、“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和实践”等三个专题,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不同层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内容进行了讲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相关案例引起了参训人员的深入思考和热烈讨论。参训学员表示,本次培训覆盖广、方式新、学风浓、效果好,对提升个人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很大帮助,也为今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