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进现场会
7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开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回顾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各市、分院分管行政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和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肖力波主持。
会议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全省行政检察办案工作情况,对下一步抓好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
黄河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就行政检察部门推开公开听证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要切实提高认识,从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从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高度去认识、落实和推开公开听证;要实现最佳效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好公开听证,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要做好程序设置,确保合法合理,做到繁简适度,具有可操作性;要坚持客观公正,正确理解和把握听证制度的价值追求,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加大听证力度,全省行政检察公开听证要达到一定的数量规模,落实最高检和省院的工作要求。
黄河副检察长就全省检察机关强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提出“十项措施”。要积极拓展案源,主动融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从源头上解决行政争议;要开展调查核实,走访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了解情况,依职权调取相关材料,查清行政争议相关事实;要强化公开听证,通过公开听证方式查清事实,辨明是非,化解行政争议;要学好用足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借鉴,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掌握化解方法,提升工作能力;要加强办案力量,做到专人专责;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和外部信息共享、联合化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月报制度,每月以《工作专报》形式报告专项活动进展情况;要定期通报工作,既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也要鞭策激励工作后进院;要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省院统一指挥、市院协调指导、基层院就近工作的工作格局,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肖力波主持
会前,与会人员观摩了咸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刘某某与咸阳市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监督案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一起长达一年七个月之久的行政争议当场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