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陕西:建立见义勇为人员“六大保障项目” 让英雄感受党和政府温暖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七部委《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和《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要求,结合全省实际,7月13日,陕西见义勇为基金会、陕西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发出《关于建立见义勇为人员“六大保障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让见义勇为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

实施意见指出,陕西建立见义勇为人员“六大保障项目”,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的重要指示,积极开展表彰英雄、宣传英雄、关爱英雄、帮助英雄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各界参与、基金会助推的见义勇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要按照“一人一对策、一户一办法”的要求,登记见义勇为人员详细信息,掌握实际情况,对需要帮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逐一排查梳理,找准切入点,分期分批进行单项或多项帮助和扶持,优先安排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计划;省级负责帮扶牺牲致残和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市县两级负责帮扶本辖区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各自特色的帮扶计划,创新性开展帮扶活动,使关爱帮扶活动惠及每一个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各市各部门要突出项目扶持和专项补贴相结合、临时救助和定期慰问相结合、困难补助和安排就业相结合,既突出重点又顾及全面,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实际困难,形成节日有慰问、有病能就医、教育有学校、困难有帮助、失业再就业、住房有改善的帮扶关爱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要做好慰问关爱项目,各级党委政府和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慰问关爱方案,拓宽慰问经费来源,明确慰问关爱对象,坚持节点慰问和日常慰问相结合、重点慰问和普遍慰问相结合,实施分级慰问,做到慰问全覆盖;要做好学资助项目,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协调沟通,让见义勇为子女就近入教育资源较好的公立学校。对全省见义勇为人员子女进行就学补助,每人每学年按照中小学2000元、高职3000元、大专4000元、本科以上5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基金。继续与陕西天骄煤矿子弟助学基金组织合作,对全省政法英烈子女按照以上标准给予学业补助,确保每一个见义勇为人员和政法英烈子女能够圆满完成学业;要做好健康疗养项目,陕西依托“鹏飞见义勇为医疗救助基金”,为见义勇为英模及牺牲人员家属实施健康体检、疗养和大病救助。原则上每年夏季组织一次见义勇为英雄子女夏令营活动,秋冬季组织一次见义勇为英雄及亲属疗养活动,让见义勇为英雄家庭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尊重和关爱;要做好困难救济项目,积极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困难救助活动,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拿出专项资金,制定帮扶措施,组织实施见义勇为英模脱贫解困专项活动,重点在住房、就医、就学、就业、创业、低保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救助,对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要做好就业扶持项目,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根据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就业和再就业计划,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安排公益性岗位,也可安排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做辅助工作。对自主创业人员要提供一切条件帮助创业,从根本上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生活困难问题;要做好住房改善项目,陕西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的运作模式,依托陕西宝马建设集团资助项目,对住房困难的见义勇为家庭组织实施城市购房补贴或租住保障房、农村新建住房或旧房改造修缮,全面改善全省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居住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和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要把实施见义勇为人员“六个保障项目”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主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见义勇为工作作为平安陕西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要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工作情况,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重点宣传实施“六个保障项目”后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生活发生的新变化,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关心关爱,营造人人参与见义勇为行为、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见义勇为事业的浓厚氛围。

(黄宝山 赵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