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会议
7月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会议。这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首次召开民事检察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好民法典,围绕做强民事检察目标,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努力推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迈向新阶段。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
杨春雷检察长强调,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强化司法保障提出了新的需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有了新的期待,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在民事诉讼监督中更有担当和作为。要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彰显检察担当。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做强民事检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贯彻精准监督理念,提高民事检察监督质效。要落实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工作格局中通盘考虑、统筹谋划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久久为功,持续加强民事检察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形成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合力。要夯实基层民事检察工作基础,强化民事检察队伍建设。
会议期间,黄河副检察长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情况,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并对下一步开展好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分院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杨春雷检察长讲话要求,推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进行了讨论交流。为深入学习贯彻好民法典,特别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张翔教授对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体干警进行了民法典专题授课辅导。
授课现场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基层院。各市级院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省院第六检察部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级院检察长,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县级院检察长,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全体民事检察干警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