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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0年全面依法治省“任务书”出炉 明确七个方面45项重点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全面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发布2020年工作要点(下称《要点》),明确七个方面45项重点任务。

4月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2020年工作要点。

根据《要点》,今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将紧紧围绕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等七个方面展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为谱写全省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月2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第五次(扩大)会议,对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要点》以附件的形式将45项任务分解为89项具体任务,其中包括需开展的重大理论研究1项、需落实的重大立法事项4项、需研究推进的重大问题和改革举措55项、拟制定和出台的重要文件16项、需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13项。

同时,结合我省法治建设工作实际,《要点》明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要集中精力抓好十件大事: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切实保障宪法实施,健全完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制度机制,筹备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

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出台法治建设重要文件。推动出台《法治陕西建设规划(2020—2025年)》、《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等重要文件,制定《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实施监督、相关文件及事务合法性审核、重大决策程序保障、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持续抓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十条措施》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各行业各部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整体推进、兼顾差异,机会均等、自愿参与,权力下放、齐抓共管,创建监管、同步发力”的思路,评选命名一批符合要求的示范地区和项目,以点带面,辐射全省,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典型引领。

积极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出台《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研究建立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把法治陕西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以点评机制倒逼上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强力推动下一级党政领导干部用心用力抓好法治建设,形成了领导重视、层层加压、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开展首届陕西省活动“十大法治事件”和第二届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盘点年度法治事件,唤醒群众法治意识,大力宣传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法治人物,发挥榜样力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他们推进法治建设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出台《陕西省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建立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及司法建议落实整改反馈机制,推动解决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群众“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加强重点领域法治督察。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