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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

 

4月17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主持学习。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驻省院纪检监察组、省院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收官之年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任务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上来,紧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责主业,狠抓高检院“六项具体措施”落实和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加强跟踪问效,倒逼责任落实,为精准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等论述,切实做到头脑清醒、立场笃定、行动坚决,确保政法姓党、检察姓党。加强政治锻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强化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确保检察权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为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利器。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落细落具体,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工作岗位上。要提高履职尽责本领,要把《规定》《条例》学习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和各支部学习培训内容,学深学透,强化制度意识,形成行为自觉。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要“责”字当头”,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责任意识,主动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专项整治工作”为硬规矩,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带好头、作表率。要发挥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监督作用,要利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常咬耳扯袖,积极发挥提醒批评职能,真正使各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