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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实施意见为决战决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部署要求,日前,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为夺取双胜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

《实施意见》坚持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针对近期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对有关事项作出规定,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制定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提高疫情防控法律制度体系可执行性、可操作性。二是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加强法律实施监督,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统一、高效。三是强化执法司法力度。依法从快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工作,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四是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疫情案件办理指导,及时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严惩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依法有序恢复生产生活。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加大帮扶支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劳动力有序返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切实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调度。六是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以社区为重点加强法治宣传。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贯穿始终,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履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要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