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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推动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12月25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推动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彤主持,主题是“充分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稳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通报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情况,发布3件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做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上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即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的处理。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正式发布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司法机关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具体规定。 

会议指出,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环节,是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的重要方式,更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社会和谐殷切期盼的重要路径。 

会议指出,省院党组和杨春雷检察长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强化政治担当,践行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精神。省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法律监督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制定《落实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导方案》,成立由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专项督导组,由各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分片包抓、定期督导;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制度意义、价值追求、基本内涵、适用程序、配套措施等,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视频辅导、在线答疑,及时将最新的政策导向、更高的目标要求传递到办案一线;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研究制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办法》,合力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推动量刑智能辅助系统运用,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和采纳率;市县院每一个月开展一次认罪认罚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省院按月、按季度通报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排名,将认罪认罚业务数据纳入绩效考核,采取相应奖惩机制予以激励。通过“省督市、市督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真正做到了思想上到位、行动上有为,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稳步推进,成效逐步凸显。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10月,全省认罪认罚适用率从9月的61.7%上升为75.1%。11月,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77.3%,较上月增加2.2个百分点。1至11月全省适用率全国排名第十。二是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逐步上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也逐步上升。10月,全省量刑建议精准化率为39.1%,较上月增加9.5个百分点;量刑建议采纳率为53.3%,较上月增加8个百分点。11月,全省量刑建议精准化率为43.7%,较上月增加4.6个百分点;量刑建议采纳率为57.7%,较上月增加4.4个百分点。三是全省检察机关自7月以来,先后向118个同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并积极协调法院在办案中心或看守所设置速裁法庭,减少案件流转时间,确保快移快送、快速处理。 

随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谭鹏发布3起典型案例,分别从不同角度诠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效果。 

会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省院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参加。省院第一、二、三、四、九检察部、宣传处、案管办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