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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74.6% 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感谢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给我赎罪的机会,感谢司法机关的宽大处理!”日前,担任西安市某民营企业技术总监的杨某接到司法文书后,多次向临潼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杨某负责该民营企业的科研创新工作,是企业不可或缺的技术攻关人才。今年年初,杨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临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过综合审查,认为杨某在犯罪中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积极自愿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杨某的行为符合刑法有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在对其充分进行法治教育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决定通过不起诉对其从宽处理。“这样处理既给了杨某自新的机会,也为企业的发展保留了人才。”该民营企业负责人深表赞许。

一年来,陕西检察机关扎实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达74.6%,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正式上升为法律。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之初,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开展培训,帮助大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今年10月,省检察院再次对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进行专题培训,将最新政策导向及时传达到办案一线。目前,延安、榆林、铜川等市的检察机关定刑、量刑建议比例均超过60%;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全部提出了定刑、量刑建议,且均被采纳。

省检察院还就建立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同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协商沟通,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和规范化程度。今年7月以来,全省各基层检察院积极协调法院在看守所或办案中心设置速裁法庭,许多基层检察院已经建立了案件“一站式”办理模式,大大减少了案件流转时间。

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的权利,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