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姚会芳带队赴安徽江西开展立法调研
11月4日至8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带领厅立法一处和省林业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赴安徽、江西两省开展《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先后在合肥市、南昌市召开座谈会,与当地司法厅、林业局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听取当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立法情况介绍和具体意见建议。
为充分学习借鉴调研省份的经验做法,增强我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调研组一行赴安徽省汤口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坝上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徽州区潜口镇林业工作站、江西省江湾林业工作站等单位深入了解两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开展情况,有关林业有害生物的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姚会芳表示,立法调研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对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立法调研收获很大,安徽、江西两省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调研组要认真梳理研究、吸收采纳两省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确保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立法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维护我省林业生态环境安全做好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