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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监督有力 监督有方 不断开创执法监督工作新局面

2019年,陕西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为抓手,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做好“放管服”和执法改革配合工作为着力点,监督有力,监督有方,不断开创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新局面。

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草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书面征求45个省级部门和13个市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省政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9〕13号),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促进我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经全面征求意见、向省政府请示后,省政府决定成立以刘国中省长为组长、胡明朗副省长为副组长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兼任。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参加省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围绕群众关心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问题,采取嘉宾访谈、播放短片、动画图解等多种方式,全面解读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培训会。召开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培训会,邀请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树堂辅导授课,对全省210余名司法局长、所长、执法监督科长和省直机关法制机构负责人组织培训。制定工作指标体系。委托西北政法大学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经系统修改完善后,形成三级指标、170项工作要求及分值,作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和监督考核奖惩的业务操作标准,作为拟开展的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评定标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向省政府请示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跨地域、跨部门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选出50个行政执法示范单位,90名行政执法标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规范发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工作,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

印发工作通知。鉴于全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执法职能和执法人员均有较大调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19〕106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资格审核。严格资格审查管理制度,依据“三定”方案及执法依据,严格审查申请报送的《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凡申领和换发执法证件人员,必须是执法单位中承担执法任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为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等非在编在岗人员申领执法证件,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督导巡考。赴各地各部门开展督导巡考,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严格规范。切实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立考试管理系统,考前随机组卷。严格落实考试规则,实行单人单桌,严禁替考和使用通讯设施,保证考试正规,不出问题。共计督导巡考30余次。 做好服务保障。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做好信息上传、阅改试卷、网上审批、打印制证、领取证件等工作环节,确保证件管理工作高效运转、协调顺畅、有序统一进行,共组织阅改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8000余份,网上系统审批行政执法人员3万余人,印制发放行政执法证件4万余个。

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化解社会矛盾作用

梳理裁决清单。线上通过“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进行梳理,线下印发梳理统计通知,根据线上整理和线下反馈结果情况,形成全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起草实施意见。通过到省内外调研、邀请专家研讨等方式全面了解行政裁决实际情况,起草我省《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裁决作用。将实施意见印发各地、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情况,修改完善后已报省委省政府,待审定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促进执法监督工作

召开培训研讨会。组织各地司法局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召开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培训研讨会,演示执法监督系统,开展研讨交流,部署建立应用我省执法监督系统。建立执法监督系统。加强沟通配合,积极建立我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向各地各部门印发通知,不断修改完善执法监督系统相关信息内容。执法监督系统的建立对于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效能,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改革于法有据

认真审核全省政务事项。组织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系统业务骨干,集中三个月时间,按照“快、准、严、细、实”的审核原则,对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全面系统的合法性审核, 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共审核19451项省市县三级政务事项,其中调整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公共服务、其他审批、备案五大类政务事项1795项,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A类政务事项1396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B类政务事项16260项,累计提出审核意见3万余项。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对省政府办公厅、省职转办、省住建厅等单位转来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改革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合法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复函,保障改革于法有据,共审查“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30余份。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配合省委编办开展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9〕6、7、8、9、10号)。配合省委编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通知》(陕办字〔2019〕102号)。配合省委编办开展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多次修改完善《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与省委编办联合发文印发。

积极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富县司法局被确定为司法部执法监督局工作联系点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肯定我省执法监督工作的成效,要求我省推荐确定1 个县级司法局作为全国四个县级司法局联系点之一。富县把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抓手,围绕“监督有据、监督有方、监督有力”思路,多维度构建执法监督体系,做到了有的放矢、注重实效、保障有力,是我省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典范。通过积极推荐上报,富县司法局被确定为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工作联系点。

开展执法监督调研工作,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

印发执法监督工作调研通知,制定调研方案,先后赴省外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浙江省司法厅、广东省司法厅以及省内西安市、渭南市、延安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方面调研活动,形成《关于完善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课题报告》,全面掌握执法监督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学习借鉴外省好的举措和经验,提出改进我省执法监督工作的建议,为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