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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严惩腐败犯罪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7月2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思泓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14年1月至今年6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二审、复核、申诉及减刑假释案件222606件,审结216841件,判处罪犯15.3万人,同比分别上升42.9%、43.2%和21.2%;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3660人,同比下降31.1%。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136件,审结6898件。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严惩腐败犯罪

范思泓介绍,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凤翔董云翔、府谷“北杀军”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7件,判处犯罪分子1112人。强化办案指导,省法院牵头制定《陕西省关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基本证据标准(试行)》等4个文件。坚持打“伞”缴财,判处“保护伞”案件3件5人,在112案中累计判处财产刑5606.3万元。

严惩腐败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2014年1月至今年6月底期间,原省部级干部廖少华等4人以及厅局级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90人被判处刑罚,“小官巨贪”侯福才等受到惩处。

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 审结相关案件652件

加强新型犯罪审判,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伪造货币、洗钱、违法发放贷款、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316件,严惩了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的由维礼信托诈骗案、“金紫阳”假担保诈骗案犯罪分子。

坚决惩治涉电信网络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652件。突出打击重点,严惩李燕文等57人跨国团伙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犯罪分子。

加强涉民生领域犯罪审判 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

严惩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发生在扶贫惠农、退耕还林、征地拆迁、危房改造、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贪污、受贿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97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获得感。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审结相关刑事案件855件。严惩了陕西犇犇牧业制售伪劣牛肉案、渭南孙育辉等制售“毒面粉”系列案、张泽安等人制售假药案犯罪分子。深化惩治效果,除判处被告人刑罚外,依法判处惩罚性赔偿金、宣告禁止令和禁业限制,要求在媒体公开道歉。 

(记者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