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念好“五字诀” 合力保护未成年人
法制网北京5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第29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主题为“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开放日活动并主持座谈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紧扣“惩、防、教、治、责”五个字,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共同努力守护好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座谈会上,张军首先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相关职能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在将近4小时的座谈时间里,北京芳草地国际学校日坛分校校长刘文娥,河南省登封市崇高路小学校长韩占峰、学生家长代表韩超央,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发起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理事长孙雪梅,全国人大代表邵志豪,全国政协委员米荣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有关同志先后发言,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出了有益建议。
听取发言后,张军说,大家的意见和建议高度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所涉问题触及方方面面,很受启发,教益良多。最高检将分门别类进行梳理,认真研究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就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张军指出,要用好“惩”字。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要坚决严格依法惩治到位。同时,对能够从宽的要做到精准施策。要依法惩戒、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能罚而不教,也不能“宽”而不教。要做好“防”字。预防犯罪、以德育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注重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参与富有成效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检察机关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尤其是要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长期抓下去。要讲好“教”字。教育孩子首先在教育成年人尤其是家长、老师,使他们真正承担起抚养、教书、育人的法律责任。要抓好“治”字。现阶段“治”的内容相当多,比如,网络要净化,要分级,进行科学管理;对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要加强管理和矫治等。要扛好“责”字,落实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有天大的责任,要把法治要求变成刚性责任。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自己首先尽到责,还要督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
张军最后强调,要扎实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指示,各方面共同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