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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3月11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结果揭晓。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入选。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国首例涉英雄烈士名誉案件。

  2018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的内容进行篡改。该视频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多家新闻媒体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同年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等起诉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公正高效地审理,不仅体现了利用法治手段规范网络行为、治理网络违法违规现象、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也让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引导公众清晰认知亵渎英烈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