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周强在浙江调研强调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中国长安网11月13日电 2018年11月11日至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浙江调研。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绍兴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绍兴法院坚持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全市基层法院运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群众发生纠纷,可以足不出户及时在网上得到解决。周强调研后指出,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在线调解模式,是在新时代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值得充分肯定,要在推广应用上下更大功夫,努力让在线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绍兴越城区法院探索运行“24小时自助法院”,建立窗口服务、网上服务、自助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诉讼服务。周强指出,司法为民永无止境,“自助法院”的探索具有积极意义,要认真总结,不断发展完善。在越城区法院家事审判庭,一位家事法官建议,应在政法委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妇联、司法局等作用,合力促进纠纷解决。周强指出,这个建议很好,我们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在综合治理大格局下履行司法职能,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周强来到绍兴柯岩街道叶家堰村和漓渚镇棠棣村,考察司法服务乡村治理工作。在与全国人大代表、棠棣村党总支书记刘建明交流时,周强表示,看到村里环境整洁优美、产业发展兴旺、社会和谐有序,十分高兴,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对加强基层治理、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人民法院要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周强听取工作汇报,与全国人大代表刘建明、欧其、章国强进行座谈交流。周强指出,绍兴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很多亮点,尤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和环境审判、破产审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强探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多有益经验。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在人民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重要讲话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更加发扬光大。
周强要求,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审理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发扬司法民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发动、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在线诉讼服务等,加快推进司法服务的智能化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让“枫桥经验”焕发出历久弥新的魅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群众自治、完善基层法治、提升德治水平,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运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李占国等参加调研。
(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