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法院:司法守护只为那“万家灯火”
“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人民司法的根基和力量在基层、在群众。只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才能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让法治信仰在全社会生根发芽。”南通崇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宏春如是说。
2019年,崇川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09件,审执结16044件,同比分别上升2.91%和3.64%。50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20.88件,位居全市第一。虽然人案矛盾突出,但全院干警不忘初心,为民司法,靠一件件裁判和执行,累积起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这一年,该院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南通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执行局副局长王风华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根据干警真实工作生活,自编自演的微视频《夜空中最亮的星》获“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作品优秀奖”。
守护千家万户的幸福感
“小宇妈妈你好,我是崇川法院的签约家事调查员,想向你了解一下,离婚后小宇的抚养费,孩子爸爸按时在给吗?”崇川区仁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家事调查员白红霞手执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的家事调查委托函,拨通了被调查人的电话。
小宇的父母长期分居,后男方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2019年2月,离婚判决生效,小宇随妈妈生活,男方每月须给付5000元抚养费。根据法院委托,白红霞对孩子的抚养情况展开案后回访,若父母双方对小宇的抚养现状陈述不一致,就要进一步调查。白红霞的调查报告将成为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小宇权益的“呈堂证供”。
崇川法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13名社工担任家事调查员,以电话、走访、面谈等形式,对当事人家庭情况、子女抚养现状、老人赡养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最后出具详细的调查报告供法院参考,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崇川法院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感情冷静期”制度、建立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等多项工作机制创新改革,实现了审判质效、社会认同度以及司法形象的“三提升”,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9年,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审结婚姻、析产等家事纠纷891件,调解率达63.31%,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崇川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显成效”入选南通市2017-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提升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绝不仅仅来源于一纸冰冷的判决,更在于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娄宏春介绍,2019年,崇川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受理执行案件7924件,执结6668件,执行到位9.24亿元。网上司法拍卖成交额7.47亿元,同比上升53.4%。
有一些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并非金钱给付,但往往这类案件更让法官头疼,更耗时耗力。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一病区,有个出了名的“钉子户”,在床位上一住就是四年多,医护人员和其他患者及家属对此“老赖”无不摇头叹息。
2015年1月29日,因“腰痛伴左下肢疼痛半年,加重10天”,60岁的如皋妇女孙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求医,并入住该院骨科一病区。住院8天后,孙某被推进手术室,接受了“腰后椎板间隙入路髓核摘除术”。
但孙某的老伴章某始终认为,这次手术不但没有解决老伴的病痛,反而使老伴在手术后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症状。孙某和章某随后向市卫计委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015年9月,南通医学会出具鉴定书,结论为医院无医疗过错,不属于医疗事故。
2016年6月,孙某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大附院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十多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经审理,崇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原告孙某提供的证据以及南通医学会的鉴定报告,孙某未对通大附院有过错、损害后果、诊疗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且不同意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故对孙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孙某不服,上诉至南通市中院。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大附院骨科病区整层楼的病房内住满了患者,由于床位紧张,走廊的加床也被安排得满满当当,但孙某却一直霸占着24号床位。随后,医院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停止对床位的侵占,离开医院,并偿付所欠的2万多元医疗费用。崇川法院判决医院胜诉,判决生效。
2019年初,医院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去年7月4日,经过多次上门谈心无果,执行法官王明华带着法官助理和多名法警来到病房,在床前向孙某宣读强制执行通知书,并张贴在病房外,限期在15日内搬离病房。第二天深夜,孙某夫妇终于悄悄搬离。
增添宜居福地的安全感
“崇川是主城区,自古以来便是宜居福地。我们不仅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同时有效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安全感。”崇川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夕生如是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崇川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各个领域,把打击目标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恶势力犯罪,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2件,已经判决9件57名被告人,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24年。何蒙军等16人涉黑案件被选评为“江苏法院涉‘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四大典型案例”。
广受社会关注的彭某等十五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已开庭审理。这是该院审理的首起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件。
崇川法院受理该案后,由娄宏春院长担任审判长并承办。案件开庭引发社会关注,极大震慑和教育了非法采砂人员,对于维护长江河势稳定、通航安全及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