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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 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维权之路不再艰难。

坚持调解优先

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法律服务,注重服务方式,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在农民工维权案件上不“拖泥带水”,快速有效解决问题。

2019年8月16日,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起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了解情况得知,周某等9人于2016年到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上班,该公司与周某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周某等人手中却并没有持有该劳动合同,该公司也未给周某等人缴纳社会保险。周某等人多次向公司主张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却以降低劳动报酬,增加工作量等方式逼迫其离职。

“为了能在较短时间里帮助农民工解决面临的困难,把受援人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要求法律援助律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法律援助的全过程,尽可能地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荣帮说。

2019年11月4日,该案在乌当区劳动仲裁委开庭审理,在庭前调解询问时,当事双方都愿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周某等人放弃缴纳社保,该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周某等人补偿金共计人民币91772.5元。

2019年11月6日,该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将补偿金支付给周某等人。至此,案件圆满划上句号。

简化受理程序

据杨荣帮介绍:“对于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我中心均不审查其经济情况,直接受理,并快速指派、快速办理,保证在一天内完成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等工作,全力为农民工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2019年6月13日,王某等十几个人来到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情绪激动地表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见状急忙安抚并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

原来,王某等40余人在某医院工作,医院与王某等人均签订有劳动合同,并约定每月工资按基本工资加绩效计算。2018年1月份之前,王某等人的绩效工资都是每月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但在2018年2月份之后,医院便没有再发放绩效工资,王某等人多次向医院讨要绩效工资,医院均不予支付。为此,王某等人来到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情况后,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天便指导在场人员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并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未到场人员为其维权。

2019年9月18日,该案在乌当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通过回访,第一批申请法律援助的王某等12人已经得到了他们的绩效工资。

此外,乌当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各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设置维权窗口,构筑援助受理网络,方便维权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加大宣传力度

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部门联动,结合法律援助工作性质、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主动加强与公安、劳动监察、法院、住建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合力,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

岁末年初不仅是农民工维权案件多发时段,更是民工返乡过年相对集中时段。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深入农民工聚居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发放《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到乡镇开展有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咨询;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有效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劳动争议案例宣传与农民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该中心共发放相关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份,宣传品2000余份,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0余场次。

据统计,2019年,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农民工来访来电咨询322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61件,为农民工追挽回经济损失150.32万元,切实做到应援尽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