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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辅警抚恤优待办法 聘用辅警须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人民网郑州12月12日电(于思远)据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中原消息,近日,河南省公安厅联合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出台《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抚恤优待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辅警职业保障制度。

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紧密结合河南实际和辅警队伍实际,按照“体例科学规范、政策系统集成、规定有理有据”的原则,旨在建立一套既遵循现行法律政策,又符合辅警队伍实际的抚恤优待机制。

《办法》中明确规定,完善伤亡抚恤优待,除明确规定烈士、因公伤亡辅警按《烈士褒扬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外,将病故和非因公死亡的情形也予以明确。提高因公(工)死亡辅警抚恤待遇,规定其遗属除按工伤保险享受相关抚恤优待外,增加根据因工(公)死亡的具体情节,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强化职业保障,明确规定为辅警缴纳“五险一金”和为一线或高危险岗位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拓宽保障主体,明确将辅警抚恤优待纳入省市公安英烈基金会(协会)救助范围。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用足用活政策,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办法》落实,确保见到实效,切实把中央、省委对辅警的关心关怀化作暖警惠警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辅警的获得感、归属感、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全面提升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