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改变带来温暖归属:他们的“回家”之路,顺畅舒心!
福建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长期以来无数流动人口的贡献。如何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让“新福建人”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享受到福建居民的公共福利待遇,福建公安一直在努力。
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办理、暂住证改为居住证、《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实施……福建正给予所有人以公平享受发展成果的机会,让“新福建人”享受到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现在,就带你领略流动人口在福建的“回家”之路——
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因各种不同原因汇聚在福建,对于福建这几年的发展变化,他们有着共同的感受——生活过得越来越舒心:
来自黑龙江哈尔滨的范先生,在福州顺利补办了居民身份证,再也不用为了居民身份证丢失、到期而犯愁;
四川的邓先生在泉州晋江做生意,孩子在附近的公立小学顺利入读;
来自广东的林先生在厦门工作满半年,在民警的帮助下申领到了居住证,从而及时在厦门办理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顺利赴台参加会议;
……
这些“新居民”的幸福生活,源于一张证的补办,一个称呼的改变,一项条例的改革。
一张居民身份证汇聚便民科技
过去,对很多身在异地奔波打拼的流动人口来说,有不少人经历过居民身份证丢失、到期“说不出的痛”。到福州工作8年两次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范先生,就品尝过补办居民身份证的“痛”。
范先生的老家在黑龙江哈尔滨。2011年,刚到福州工作的他丢失了居民身份证,打听了一圈,他只有一个选择: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今年9月,范先生的居民身份证又丢了。回忆起上次补办居民身份证的经历,范先生心中满是苦涩。他在心中算了笔账:从福州到哈尔滨,3000多公里,飞机6个多小时,高铁31个半小时,往返一趟得耗时三四天,花费500至2000多元不等。“回哈尔滨补办,花钱花时间不说,还耽误工作。”范先生说。
这次,范先生在新闻中看到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政策”,便怀着喜悦的心情走进福州市公安局安泰派出所,希望能在这里补领一张新居民身份证,免去他来回奔波之苦。
办证过程远比他想的顺利得多。短短10分钟,范先生便在安泰派出所提交了全部资料,办好了所有手续。1个月后,他顺利地在家中收到了新证件。
“过去不能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问题在于全国各省之间未能实现互联互通,无法异地核实身份信息。”安泰派出所综合室主任王宇说,“现在,居民身份证不仅能异地办理,还能邮寄到家中,连到派出所领证的环节都省了。信息通了,能让数据多‘跑’的路,群众都不用再跑了。”
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办理,看似小事,却是影响流动人口工作、生活的大事。目前,省公安厅已在全省所有派出所推出跨省、异地受理身份证便民服务,已受理达30万张,实现个人事项办理“就近能办、多点可办”。
福建公安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从本人跑到数据“跑”,短短几年间,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一再简化。“居民身份证丢了、到期了,在居住地就近随到随办,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只要十几分钟。”王宇表示。
科技+互联网+公安,正不断改变政务服务模式,以前窗口只受理福建群众的办证需求,如今也能服务在闽的1000多万流动人口了。
一字改变带来温暖归属
1万元=8万元,这是生意人邓先生算的一笔“教育投资账”。
6年前,四川的邓先生到晋江做生意,并办理了居住登记。眼瞅着孩子快到读小学的年龄,办居住证列上了夫妻俩的日程表。
如果没有居住证,他的孩子只能上离家远的私立小学,每学期学费、交通费等费用加一起近7000元,6年就是8万多元;而有了居住证,他的孩子就可以去离家近的公立学校,学杂费全免,交通费也省了不少,6年下来花费不到1万元。
5月6日,邓先生约房东一起到晋江市公安局陈埭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手续之简单超出意料:房东先提交材料确认双方租赁关系,邓先生出示夫妻居民身份证,再现场填写一张居住证申领表,不到20分钟就拿到了回执单。
申领居住证,除了去窗口办理,还能在网上办,并送证上门。近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将福建省居住证纳入“网上受理申请、证件速递送达”,在全省范围内推出居住证网上申领受理、证件邮政速递送达业务。
流动人口可通过手机或互联网电脑申领居住证,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和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提交电子档材料,并自愿选择“邮政速递”服务,实现居住证办理“一趟不用跑”。截至今年9月,全省已累计通过“网上受理申请、证件速递送达”方式办理居民居住证41491张。
如此便利的办证过程,放在多年前,许多像邓先生一样的外地人想都不敢想。那时,即便费钱费时办下的证,还带着一个“暂”字。“暂”改“居”,一字之差,带给邓先生的是实实在在的“家的感觉”。
“别小看这张证,除了孩子上学外,还能在看病、购车上帮我省下不少钱。”邓先生笑着说,这是摸得着的实惠。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是邓先生这一代流动人口走过的路。拿着一张张崭新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在福建扎根,找到温暖归宿。
一部条例释放更多红利
多年来,千万群众从外地到福建,成为推动福建发展进程的一分子。然而,由于“作客异乡”的身份,让他们遭遇“同城不同待遇”的窘境。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迫在眉睫。10月31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中的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流动人口义务、处罚情形等进行详细解读。该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实行21年的《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在名称上做了改动,从‘治安’到‘服务管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陈小兵介绍。
采集报送信息,手机即可操作
信息采集是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一环。“《条例》在信息报送上为流动人口‘减负’,取消流动人口本人申报居住登记的义务。”陈小兵总队长介绍。因此,在报送的社会主体责任方面,《条例》规定了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房屋”“在当地就业”“在宗教活动场所住宿”的,由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采集和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并规定了信息采集报送的时限。
这个条例能带来的,不仅如此。凡持有居住证的“新居民”,均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邱福明也报上了一张公安惠民的成绩单:截至目前,我省流动人口数量为1073.08万人,公安机关累计发放居住证304.25万张,为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出入境证件174.5万人次,换补领居民身份证30.14万张、机动车登记12.36万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80.97万人。
惠民脚步不停歇!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切实落实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便利政策,让更多流动人口在他乡“留得住、过得好”,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有力地促进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社会。
如今的八闽大地,越来越多的人从“他乡异客”变身“新福建人”,幸福生活愈加精彩!(记者谢梦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