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
9个小组赴14个地市督导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4月22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省法院成立9个督导督查组,由院领导带队分赴全省14个地市,对各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整改落实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情况进行督导。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全力做到坚持证据裁判、坚持疑罪从无、坚持不人为拔高、坚持不降格处理。截至3月末,全省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18件,审结270件,结案率64.59%。今年初以来,省法院已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和2次全省视频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盯整改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找准短板弱项,确保整改到位无死角,以整改落实落地的实际成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到新水平。
据悉,此次督导聚焦文件制定、工作机制运行、庭审设施保障等短板和不足,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核、调阅材料等方式开展。“下一步,省法院还将加大对未结案件调度力度,从5月份开始实行日报告,向全省法院通报每周案件审理进度;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组织开展3次集中宣判,形成打击震慑声势。”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