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调解、“火塘会议”、“国际小法庭”……这个地方的调解工作多特色!
原标题:云南大理金花调解室调解纠纷务实管用
不久前,由省委政法委主办、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法制报社承办的“见证——改革开放40年云南法治建设发展印记”主题采访活动持续进行。采访团成员分别走进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楚雄彝族自治州,真切感受到了云岭大地特色调解的务实管用。
美丽“金花”解心结促和谐
2018年11月19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法庭,在这个富有白族民居特色的小院里,一名身着白族服饰的“金花”说着流利的白族话,向当事人询问事情经过,另一名“金花”则认真做着记录。一时间,记者有种走进了白族人家的错觉。
这是金花调解室的成员正在给一对夫妻进行调解。调解现场,身着白族服装的金花调解员,用白族话分别和夫妻俩进行交流,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小夫妻终于和好如初。
2012年,金花调解室成立。当地法院希望以这种形式,把白族文化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段六丽是一名金花调解员,大学学的是法律专业,毕业后进入喜洲法庭工作,至今已有6年时间。工作中,白族服饰就是她的工作服,地道的白族话就是工作用语。当事人走进调解室,看到熟悉的服装、听见熟悉的话语,心里的戒备会降低,调解起来就容易很多。6年来,段六丽为辖区群众及时调处化解了一大批婚姻、赡养、抚养等纠纷。
喜洲法庭庭长李瑜介绍,喜洲镇约有90%的居民是白族。金花调解室选聘通晓民风民俗,精通白、汉双语的专业法律人才担任调解员,在诉前、诉中、诉后对案件进行调解、跟踪,有助于拉近群众距离,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解决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实践证明,这一创新做法的确务实管用。自金花调解室成立以来,处理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目前每年的调解案件大约为300件,几乎都能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金花调解员们还增添了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家事调查。李瑜介绍,在家事案件中,如果涉及未成年人,“金花”们会专门走访涉案家庭所在的社区、单位、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等,对孩子的学习生活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形成翔实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将在开庭时作为重要证据呈送法庭,并当庭宣读,以保证判决能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李瑜说:“有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听完这份关于孩子的家事调查报告,就撤诉了。报告不可避免会涉及父母双方,在听报告时,双方会反思自己,也加深对对方的理解,比较容易弥合和修复曾经的伤痛。”
“火塘会议”定纷止争
这里金花调解室里一场家事调解正在进行的时候,远隔几百公里的保山市,一场独具特色的赡养纠纷调解正在进行。
在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沙滩社区新桥小区盆景协会会长熊光银家,一群人围坐在火塘边,火苗滋滋响着,映衬着墙上“火塘会议”4个字。这是人民调解员与村里的盆景协会、理事会成员交叉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幕。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边喝茶边聊天就将纠纷化于无形,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火塘会议”是保山市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除大力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外,保山市还开展了“联动调处”工作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出“三级三次”调解法。
为满足复杂且多问题交织叠加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需要,保山市司法局党委在县、乡、村三级搭建了40个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以“手段多元、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为工作思路,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同时,为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制定了“三级三次”调解法,规定纠纷产生后,必须先由属地的调解组织至少进行三次调解,三次调解还未成功的,将所有材料转报上一级调解组织,由上一级调解组织指导和参与调解,以此类推。
保山市司法局局长陈礼华介绍,保山市于2016年8月在全省率先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经过2年多的努力实践,探索出一条“调解+N”的信访矛盾化解模式。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案件3065件,直接化解3031件;引导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223件,信访矛盾纠纷大幅下降67%。
“国际小法庭”守护和谐边境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姐相乡,与缅甸12个边境村寨接壤,国境线长22.73公里。
随着边境地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中缅双方边民贸易往来、社会交往日益频繁,各类跨境矛盾纠纷打破了美丽姐相往日的宁静。
2015年6月13日,银井村发生一起涉外经济纠纷,缅方当事人上门要债,双方言语激烈,眼看一场冲突即将发生。接到群众报警的司法所干警和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
原来,村民岩某曾数次从缅甸边民依某手中购买西瓜进行销售,后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无法按时给付依某的货款,依某多次讨要无果后,遂带人上门讨说法。
了解事情经过后,司法所立即启动涉外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联合边防派出所、边境检查站、中缅双方民间调解员对这起跨境纠纷进行调解,通过细致调查、耐心劝解,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为了解决好两国边民之间的矛盾和摩擦,姐相乡结合民族、地域特点,大力开展涉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边境法治宣传、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不断探索涉外矛盾纠纷调解的新思路、新格局。2011年,由司法所、边防派出所、边境检查站、中缅双方村干(头人)为主要成员的涉外矛盾联合调处中心在姐相乡银井村委会成立。
中缅双方定期在银井村召开联席会议,互换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跨国边境民间纠纷及时掌握动向,中缅双方调解员共同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参与涉外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妥善地将跨境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得到中缅两国边民的认可,被亲切地称为“边境线上的国际小法庭”。
在姐相乡,跨境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调解,大多得益于涉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坚持依法调解、理性调解、自愿平等、定期回访等原则和制度。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成功调解涉外矛盾纠纷169起,成功率达到97%,杜绝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目标。
姐相乡司法所负责人说:“实践证明,以中缅两国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为依据,坚持合理合法、平等公正、程序规范,中缅双方共同参与调处边境纠纷的民间调解模式,是有效化解中缅边境边民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云南日报记者尹瑞峰通讯员 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