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村庄”的“枫桥经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位于桂东北,全县有7个乡镇与湖南省江华县、江永县交界,省际边界线长达182公里。过去,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边界地区常常是矛盾的“多发地”,纠纷的“是非地”,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治安形势十分复杂。
近年来,富川县高度重视省际边界的社会稳定工作,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组织共建、资源共用、制度共促、利益共享,全面开展平安边界建设,促进了省际边界地区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
富川县与湖南江华县涛圩镇交界的新华乡石井坳自然村是一个“跨省村庄”,被群众称为“湖广村”。富川在该村试点构建平安共同体创新机制,使该村成为“一个山寨两省人,湘桂边界团结花”的边界平安和谐、民族团结的典范。
组织共建,变“单打独斗”为“整体作战”
“湖广村”里230多名瑶壮汉同胞一半是广西籍,一半是湖南籍。为不断创新省际边界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经共同协商,“湖广村”成立了联合党支部,支部书记由湖南籍党员担任,副支书由广西籍党员担任。同时,成立了平安边界建设领导小组和平安边界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平安边界建设标准,设立村“两委”班子、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建立村信息报送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实行一般问题由村内解决、涉及两省边界问题由两省边界乡镇解决、较大的问题由各自乡镇及时向各自县里汇报共同处理,形成了一村联合、两省联动的信息网络,有力地提高了省际边界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真正做到了边界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湖广村”联合党支部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双边组织建设,形成了共同服务群众、共同化解矛盾、共同促进和谐的整体作战格局,成为共同开展社会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资源共用,变“重复投入”为“互补共利”
为了避免重复投入,减少浪费,形成互补共利,近年来,“湖广村”双方共同协商、互让互得,相互积极向各自的县乡争取资金,打牢村级基础,先后联合投资100多万元建设联合村综治中心,同在一起联合办公;共同投资安装视频监控8个,满足了边界治安要求;共同投资100多万元建设“湖广小学”1所,两省(区)学生共读一所学校;共同投资200多万元建设联合村活动中心,两省(区)群众共在一处健身娱乐,陶冶情操;共同投资500多万元硬化了村组道路和架通了桥梁,方便了两省群众出行。
近年来,该村形成了共走“致富路”、共过“连心桥”、共读“同心校”格局,实现了资源共用、互补共利、平安和谐的目标。
制度共促,变“互不相同”为“联动管理”
“湖广村”共同制定制度,实行联动管理,共同促进边界平安,建立平安边界建设情况通报制度,明确了联络员,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构建了“维稳信息共享、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突发事件联处、重点人员联管、平安建设联创”等多个长效机制;对界桩维护、插花地管理、纠纷调处、山林水土矿藏资源保护与利用、文物管理、民俗民风建设、区域合作等进行全方位协作,筑牢了维护省际边界平安稳定的“铜墙铁壁”;双边联合共同加强人民调解力度,以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坚持互让、联调,共同解决双边矛盾。
“湖广村”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群众冲突,更没有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民族团结。
利益共享,变“各自为战”为“融合共赢”
“湖广村”是瑶、壮、汉多民族的聚居地,该村在共同依法治村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维护边界地区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两委干部共同深入边界村组、农户排忧解难,扶贫致富,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瑶壮汉民族的大融合。
联合村经常共同举办盘王节、赶鸟节、舞灯笼、耍狮子等少数民族民俗民间文化活动,以此搭建边界群众交流平台,促进民族民间文化交流。
同走一条路,同住一个村,同饮一口井,同读一所校,同耕一块地,同绿一座山,同讲一种话,同赶一个集, “湖广村”绽放出边界平安和谐、民族团结之花,是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莫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