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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的交警蜀黍处理交通事故时顺便抓获了潜逃20年的人贩子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代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外出执行任务时,火眼金睛,成功抓获了一名畏罪潜逃20年的人贩子。

12月4日凌晨0时40分,代县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县城平城火车站路口附近,一辆面包车撞上公路中央隔离栏,有人受伤。值班民警郎富林、张晟火速赶赴现场,勘验后初步查明,此案属于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代县交警大队民警郎富林告诉记者,到达现场后,他们发现面包车上有两名人员,驾驶人邢某与乘车人施某,二人均为代县胡峪乡人。当日晚上,两人喝酒后,乘车人施某将自己的无牌小客车,交于酒后且无驾驶证的邢某驾驶。小车沿代县雁靖大街由东向西行驶到平城火车站路口时,因操作不当,撞到中央隔离护栏上,造成小型客车受损,施某受伤。当时,施某受伤较重,被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两天后,不幸死亡。驾驶人邢某,被民警带回大队进行审查询问。

审查询问中,邢某总是躲躲闪闪、吞吞吐吐,不敢正视民警,行为举止异常。民警张晟现场走访时,发现有人似乎认识邢某,还无意向民警说“这下你们又立大功啦……”等话语后,匆匆离开了现场。然而,民警对二人的户口信息进行缜密分析比对后,却看不出任何可疑线索。

诸多疑点,让办案民警陷入沉思,高度的责任心以及忠诚于党的政治觉悟让他们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与大意。虽然已是凌晨三点,民警上下眼皮好像已经不听使唤,但是一闭上眼,脑海中立即浮现出驾驶人若无其事,满不在乎的神态,傲慢、轻蔑的姿势。这时,他们顿然睡意全无,继续进行海量信息的比对分析。

证据尚不充分,下一步怎么办?代县交警大队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责成办案民警与代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取得联系,请求信息共享、合成作战。通过调取相关信息,最终查明,该邢某参与一宗20年前共同拐卖妇女案件,已于 1998年12月23日由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当时没有实行网上办案,也没有进行信息录入,所以信息比对困难。犯罪嫌疑人邢某已经潜逃在西山煤矿长达20年之久。12月3日晚上7点左右,潜回代县老家。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邢某不得不交待20年前参与拐卖妇女案件的情况,代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整理卷宗后将此案移交代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细节决定成败!如果没有平时注重细节的办案习惯,保持缜密办案的工作定力,这次逃犯极有可能再次‘漏网’。”代县交警大队告诉记者。民警郎富林、张晟,着眼于交通事故中的“细节”,从当事人一个细微的眼神、表情和过路人无意的几句话语中,发现了隐藏在其中的“奥秘”。一个潜逃20年之久的人贩子,在他们的“火眼金睛”下,现了“真身”,终落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