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用公正司法助力民营经济步入“快车道”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省司法实践,制定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了36条具体举措,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支持。
《意见》指出,全省法院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准确把握和适用刑事政策与法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促进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创新成果和权益;妥善审理破产和涉及民营企业股权纠纷案件,推进民营企业生产要素优化整合和企业的转型升级等九个方面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省高院直面问题分类施策。一方面继续加大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的工作力度,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黑恶势力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及村霸、行霸、市霸在民营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中的违法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只有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才能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此,全省法院将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民营企业债权实现;对涉民营企业的“老案”“难案”“骨头案”,综合运用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协同执行等措施,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手段,穷尽查人找物措施,逐案攻关、逐案突破,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此外,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及时传达了落实全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表示:省法院正在筹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以此加大法律指导引导力度,形成司法机关与民营企业的良性互动;还将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总之,全省法院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健康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保障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以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助力民营经济步入行稳致远发展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