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派出所应出具证明全部纳入“一网通一次办”
据山西省公安厅11月23日消息,继全省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一举推出254项便民服务事项后,该平台又新增“户口类证明”开具业务4项及“业务提示”3项。至此,全省公安派出所应开具的八项证明,已全部纳入“一网通一次办”平台。
据介绍,该平台新增的项目包括“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等4项证明便捷开具业务,“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等3项证明办理指向提示。至此,全省公安派出所应开具的八项证明,已全部纳入“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全部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办理上述证明“零次跑”和“3分钟办理”的高效便捷。这一新举措,既创造性地落实了国家关于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五个一律”规定要求,又进一步规范提升了公安派出所为民众开具各项证明的办事效能,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办事办证。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明确提出“要将派出所给群众开具证明一一列出,在‘一网通一次办’平台便捷解决”。省公安厅有关部门根据这一工作要求,迅速对各项证明的“一网通一次办”办理流程方式、接口标准等进行技术研发和流程再造,积极推进落实,半个多月时间,就成功实现了各项证明开具业务的上线运行。
同时,省公安厅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本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公安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一网通一次办”平台“证明开具”的各项新增便民服务举措,把办证新增的便捷路径广泛告知办事群众,以提升广大群众知晓率和网上业务办理量。
目前,各地公安机关都按照部署要求,认真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和“事项限时办结”要求,通过加大督导检查,确保“五个一律”要求的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