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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对接”新机制 探索解决社会矛盾的新方法

“三调对接”的生动实践

——重庆市璧山区探索完善访调、诉调、警调对接的调查

从2008年开始,重庆市璧山区在学习“枫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实际,开始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三调对接”新机制。

  经过近10年的探索完善,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三调对接”新机制,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体系。

  这一新的社会治理体系,已有效地促进了璧山的社会稳定,提升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党群、政群、干群关系。今年前9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区的群体性上访人次同比下降了38.8%,矛盾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率达99.61%,2018年上半年民调显示政法队伍满意度达99.3%。

  尖锐社会矛盾下的探索——

  建立并不断完善“三调对接”新机制

  璧山的“三调对接”机制,是尖锐社会矛盾下的新探索,也是在全市最早建立这一新机制的区县。

  从上个世纪末开始,璧山就在城市开发、工业发展上加快了步伐。由于这些发展都需要征用土地,拆迁农民的房屋等涉及农民直接利益的变革。而在当时,土地征用拆迁的政策也不尽完善,因此,导致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不断发生,社会矛盾多,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紧张。

  面对这些社会矛盾,璧山意识到,在学习引入“枫桥经验”来化解这些社会矛盾纠纷的同时,也根据本地的实际,需要创新融入法治的新机制,逐步引导群众依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依法来化解社会矛盾。

  于是,从2008年开始,璧山就在当时的县委政法委统一协调下,探索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新机制。

  2008年底,璧山县司法局就在璧山县人民法院,设立起驻法院人民调解室,衔接调解法院委托的调解案件。在进行试行取得成功后,2011年,就将这一诉调对接的机制,推行到全区的基层法庭,实现了全覆盖。

  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经常都会遇到一些矛盾纠纷的报案。对这些本属于民事纠纷的报案,派出所如果推出去,会受到社会的责难,如果都由公安干警来调解,又没有那么多的警力。因此,2015年10月,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在璧泉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室,把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地对接起来。

  这种警调对接的机制,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果很快就显现出来,通过警力与调解人员的相互配合,使多数群众的报案,都在调解下得以顺利解决。这一机制,节约了大量的警力。因此,2016年6月,璧山就把这警调对接的机制,在全区推开,在所有的基层派出所,都设立了驻所调解室,每个调解室按照当地接警数量分别配备了3名、2名、1名专职调解人员,与派出所的警力相互配合,承接调解群众向派出所报案的矛盾纠纷案件。

  “目前,我们已在区信访办设立调解室,对一些信访案件,依法进行调解。”璧山区司法局负责人说,其实,访调对接的机制,已在镇(街道)一级,实行了好几年。

  访调、诉调、警调这“三调对接”的调解机制,不仅在璧山全面建立起来,并且不断地得到完善。璧山区分管副区长、区公安局负责人说,在区里的统一协调下,相关部门配合得很好。而且政府也在人力、物力上进行了保障。

  “三调对接”的效应——

  走出了花钱买平安的“恶性循环”成稳定“压舱石”

  不断完善的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新机制,在璧山产生了哪些效应呢?

  “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新体系。”璧山区政法委负责人认为,这一社会治理新体系,让璧山走出了花钱买平安的“恶性循环”,已成为璧山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青杠、璧泉、璧城、大路等几个街道,是璧山城市开发、工业发展最快的地区,因而,这几个地方的社会矛盾也最突出。

    “这‘三调对接’的机制,让我们不再花钱去买平安。”璧山区青杠街道党工委政法书记周华林说。

  青杠街道是一个新开发出来的城区,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上访的不少,社会矛盾多。前些年,为了稳定,有花钱买平安的情况,可导致的结果是,越花钱越不平安。钱,止不住上访,也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

  自从建立起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机制后,依法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社会不稳定的问题,迅速得到了缓解。

  2003年,重庆凯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每亩每年800斤谷的流转金,在青杠的中兴村、梁山村的6个村民组,成片流转了448.6亩土地来种水果,流转期限21年。

  2015年底,由于市场等原因,公司经营困难,未支付村民的土地流转金,公司法人也下落不明,合伙人采取拖的方式,迟迟不付村民的流转金。

  2017年底,流转金拖欠2年,村民找公司无法后,100余村民到区里上访,要求解除合同,偿付拖欠2年的流转金。

  面对村民的上访,青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依法进行调解。在找不到公司法人的情况下,调委会与村民商量,按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关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建议村民通过登报催告,到期后如未来履行合同,就解除。

  村民接受了调委会的建议,登报要求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在30日内来付清流转金,违约金。逾期双方签订的流转合同将自动解除,村民将保留对拖欠的流转金、违约金、土地复垦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30日到期后,公司未履行债务职责,我们重新拿回土地的经营权后,前不久,又重新流转给了另外的公司。”中兴村村民何孔元说,依法调解,有效地维护了我们的权益。

  “近几年中,我们运用‘三调对接’机制,依法化解了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持续上访案件30余件。”周华林说,并使信访案件持续下降,今年前8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又下降了20%。

  “三调对接”机制,把一批多年纠缠不休的民事纠纷顺利化解。

  去年下半年,璧泉派出所接到报案,有人在辖区一家医院内,与医生发生冲突。当民警赶到医院处置时,发现是因一起民事纠纷引起。

  这是一起纠缠16年的纠纷。16年前,这家医院的肖医生,与永川区罗某的女儿恋爱时,出现宫外孕,当出现大出血时,肖医生立即将其送到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因大出血抢救无效,罗的女儿死亡。

  罗难以接受女儿的死亡,便将重医附一院告上法庭。经九龙坡区法院审理后,判决罗某败诉后,罗某又将矛头指向肖医生,认为是肖有责任,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找肖医生纠缠,10多年来,到医院与肖医生发生抓扯等都有数十次。

  对于这样一件已纠缠了16年的纠纷案子,公安没有推卸,与驻所调解室一起,依法进行调解。在把双方请进驻所调解室后,调解人员和干警在仔细听了双方的陈述后,对罗某说,恋爱是双方自愿的,当其女儿宫外孕大出血发生时,肖医生第一时间就把其女儿送到三甲医院抢救,是尽了责任的,不应该负责。而且肖还愿意对罗某进行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在明白了法理后,罗某同意和解,肖医生也决定给罗某一些经济上的补偿。在公安、司法调解的共同努力下,这起闹了16年的纠纷,得到了化解。

  “三调对接”已开始引导璧山的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形成依法治理社会的大环境。

  大路街道的瑞源皮鞋厂,把厂房搬迁到铜梁后,原厂里的44名工人,认为厂里应该为其补缴未缴的社保,并进行体检,确认在厂工作期间身体未受伤害。但该厂法人不愿补缴社保,工人便自发组织起来,堵住厂门,不准将机器等搬走,并到区里上访。

  对这一纠纷,街道调委会主动介入,先向工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建议通过司法援助,向区劳动管理部门提出仲裁。

  工人们在明白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同意了调解人员的建议。于是,大路司法所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目前已进入仲裁程序,也平息了这起集访事件。

  “对于一些需要通过走司法程序的纠纷案件,在调解中,我们都主动引导。”大路街道政法书记万洪说,今年以来,在“三调对接”中,全街道已引导13件纠纷案件走上了司法程序。

  “这两年中,我们通过不断完善的‘三调对接’机制,依法化解了一大批疑难信访、持续上访案件,对民事纠纷的化解,更是游刃有余。”区委政法委负责人说。

  “三调对接”成功的核心——

  法律法规是定力 整合力量是推力

  璧山创新的“三调对接”新机制能够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稳定社会的核心是什么?

  璧山区司法局负责人说,法律法规是成功的定力,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到一起,形成了巨大的推力。

  璧山的“三调对接”机制,其整个过程,都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把法律法规融入调解过程中后,不仅能够增强矛盾化解的说服力,也增强了调解结果的有效落实。

  调解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次普法的过程。璧山区司法局负责人说,在“三调对接”的调解中,几乎每一个案件,调解人员都会向双方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双方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再进行调解,也就容易多了。

  依法调解,也增强了当事双方的法治意识,并主动要求进行司法确认。据大路街道司法所统计,今年前8个月,街道所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就有82件经过法庭进行司法确认。

  “三调对接”的另一个核心,是把各方面的力量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后,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巨大推力。

  在“三调对接”中,可以说是把全区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院、公安、信访、综治等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到了一块。这各方力量在具体的调解中,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杜绝了相互推诿,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有效地推动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三调对接”机制,还有效地增强了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人情温暖度。

  在“三调对接”中,不少告到法院的诉讼,报警到公安派出所的案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不经过司法判决或公安进行侦查判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能够使双方不伤感情,增加社会的温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