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收!检察官发来一条保障知情权的短信
“何某某,您好,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已由灵武市公安局于2018年7月16日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向您提示:1.审查逮捕的办案期限为7日,即我院将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随着该条信息的成功发送,标志着宁夏灵武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信息工作平台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审查逮捕案件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据悉,审查逮捕案件综合服务平台是该院通过与中国移动公司沟通协作,借助中国移动公司研发的云MAS平台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向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推送关于审查逮捕案件实体和程序等方面办案内容的一个综合信息推送平台。该平台旨在通过发送信息的方式,引导犯罪嫌疑人家属行使知情、辩护、控告等权利,同时了解检察职能、防范司法诈骗等。
目前,该院已设计向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推送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和批准逮捕后两个环节的信息内容,并确保在第一时间将案件受理或批准逮捕等情况告知嫌疑人近亲属。在短信的最后,还作出了如对上述提示存在疑问,应尽可能到检察院进行当面咨询,以及提醒嫌疑人近亲属切莫相信要求其向指定账户转账或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财物的诈骗短信或诈骗电话等内容。
嫌疑人近亲属在收到相关信息后,也可以进行回复,检察干警通过该平台可以看到回复内容,同时也可以对回复内容进行解答或答复。目前该院还在积极完善不批准逮捕案件的信息推送内容以及要求嫌疑人或其亲属为其聘请的律师提供辩护意见等方面信息的内容。
据了解,2018年年初,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智慧侦监建设试点单位,而且该院是宁夏检察系统唯一一家试点单位。而建设审查逮捕综合服务平台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目前该院已按照既定思路先后建成了远程提讯室、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室等确定项目,而随着审查逮捕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也标志着该院在智慧侦监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和打造智慧检察的道路上又迈出重要一步。(记者李辉)